
市民劉先生在開車途中,發現前方出現心儀已久的靚車,便掏出手機拍照準備發微信感嘆兩句,誰知前車急剎,追尾了……這是發生在成都的真實案例。開車發微信、刷微博不再只是交通“陋習”,而已經成為誘發擁堵、事故的原因之一。成都交警一分局轄區內的交通事故調查顯示,10起事故中近兩起事故會涉及使用手機。
案例 開車跟拍靚車,一不小心追尾了
今年7月,成都市民劉先生邊開車邊用手機拍照準備發微信時發生事故。
事發當天,劉先生駕駛寶馬7系轎車在成都三環路川藏立交至藍天立交之間的主道上行駛。不久,前方出現一輛啞光黑的敞篷寶馬轎車,立刻吸引了劉先生的目光。“當時就覺得好看。”劉先生立即一腳油門跟上去,拿出手機想給這輛心儀的靚車留個影,“準備發到微信朋友圈跟大家分享一下。”
不料,前方的寶馬轎跑突然一腳急剎,劉先生措手不及,沒能及時踩下剎車。寶馬轎跑敞篷升降架被撞壞,在隨后的善后修理中,負全責的劉先生賠了10多萬元。
高速路上遇團霧,發微信發生事故
據《揚子晚報》報道,10月10日清晨,寧杭高速江寧湖熟段路面出現了團霧,能見度不足百米。團霧中突然傳出“砰”的一聲,一輛轎車撞上前車尾部。交警將兩車帶離高速公路詢問情況,追尾車輛駕駛員魯某稱,他駕駛車從溧水去南京,行駛至該路段時一陣陣團霧從路邊翻滾著向路中涌來,他覺得很美,便一邊開車一邊拍照發微信。不料前方車輛突然減速,他根本來不及反應,就追尾撞上了。
交警 手機誘發事故占兩成,微博爆料易造堵
成都交警一分局轄區內,交通事故調查顯示,10起事故中近兩起事故涉及使用手機。
高速公路上,使用手機發微博爆料則極易引發擁堵。9月17日下午3時40分,一輛載客28人自眉山開往成都的大客車,在成雅高速上發生自燃。事故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車輛因大火損毀。“事發路段出現了大量車輛排行。”成雅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介紹,不少駕駛員發現車輛自燃后,很多司機掏出手機拍照,“我們大隊的官方微博也收到不少網友的爆料。”
民警說,高速公路上發生擁堵、事故等突發事件時,很多網友習慣用手機拍照爆料。實際上,如果是駕駛員這樣做是違法的。出于安全考慮,民警不建議司機用手機舉報擁堵或事故,“如果要爆料,可以在服務區休息時或由乘車人爆料。”
■調查
兩成網友開車時用手機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微博、微信等手機應用讓年輕人養成了“一直在線”的習慣。這群隨時捏著手機的年青一族,被稱為“低頭族”。
網絡調查顯示,兩成接受調查的網友開車時有使用手機的習慣,其中超過70%的網友在開車時發微信或刷微博。
■提醒
開車打手機罰50元記2分發微信刷微博照此處罰
道法規定,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可罰款50-100元、記2分。開車發微信、刷微博等行為,則可認定為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也可處以罰款50-100元、記2分。不過,出于安全考慮,“低頭族”們放下手機專心開車還是要靠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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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20%交通事故因開車玩手機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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