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金的iPad商標侵權案剛在7月初塵埃落定,國內的團購網站巨頭卻雙雙卷入了商標權爭端的風暴中。
7月19日,深圳簽到電子商務公司(前身為深圳市和諧網絡有限公司)向信息時報記者透露:該公司注冊的“lashou”英文商標最快兩個月內獲得“商標注冊證”;這意味著此前國內最大的團購網站拉手網在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對上述商標歸屬提出異議被駁回。該公司同時透露,國內另一家團購網站高朋網的“gaopeng”的英文商標其實也早已名花有主。
中國企業應以iPad商標侵權案作為前車之鑒,對商標權和價值充分認識。
團購網商標權遭遇尷尬
深圳簽到電子商務公司方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比拉手網早兩個月注冊了“lashou”的英文商標。
信息時報記者登陸“中國商標網”查詢發現:北京拉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即拉手網)擁有“拉手網”這一中文商標,但其英文商標“lashou”卻由深圳簽到電子商務公司擁有,申請時間是2011年2月,而拉手網申請“lashou”商標的申請時間是2011年4月,因此也被定為“無效”。據悉,早在拉手網首次啟動IPO時,便在招股書中如是描述:我們不能注冊“拉手”的商標,可能使我們面臨侵權的索賠。
不過,面對深圳簽到電子商務公司高調稱很快將獲得國家商標局“lashou”的商標注冊證的隔空喊話。上周四,拉手網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首度回應:拉手網已經合法擁有“拉手網”中文商標的全部權益,且反對任何惡意搶注商標、謀取暴利、擾亂市場正常競爭的行為。
拉手網內部人士亦向信息時報記者透露:拉手網在發現“lashou”英文商標被搶先申請注冊后,已經注冊了“lashou.com”商標,隨后,記者在拉手網的網站上也看到“lashou.com”商標圖案。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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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拉手高朋英文商標被搶注 維權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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