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涉嫌壟斷,并索賠超過1 .5億元的知識產權糾紛案,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該案系廣東法院受理的首例反壟斷糾紛案件,且又牽涉兩家軟件巨頭。目前,我國審理的反壟斷案件非常少,互聯網行業本案也算是第一個。因此,如果該案最終以判決方式結案的話,將具有很強的示范意義。當然,如果法院促使雙方和解或調解結案,則另當別論。
提起這兩個互聯網行業的冤家,網友們最先想到的肯定是去年它們之間的“3Q大戰”。經過一年多的時間這場恩怨似乎還沒有平復,本來已經淡出公眾視野的“3Q大戰”如今再度燃起。
據悉,為了在此次訴訟中占得主動,兩個互聯網大佬都向法庭提出邀請專家出庭的申請,并且獲得了準許。庭審中專家之間可相互質詢,但專家意見不等于法庭意見,法庭將綜合參考專家提出的專業看法。奇虎360聘請的是英國學者D avid Stallibrass,他曾擔任英國倫敦公平貿易局局長,是歐洲最大的獨立提供競爭法調查經濟意見的機構R B B的顧問。而騰訊方面聘請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他曾當選中國互聯網十大“啟蒙人物”。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雙方對該起案件的重視程度非同一般。
奇虎360訴騰訊涉嫌壟斷
奇虎360起訴騰訊,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公司立即停止濫用市場地位,停止實施Q Q軟件用戶不得與奇虎360交易及捆綁搭售安全產品等行為。奇虎360除提出逾1 .5億元巨額索賠外,還要求騰訊公司公開道歉。
奇虎360公司訴稱,從市場份額以及市場結構看,騰訊具有支配市場的份額,遠遠領先于其他任何經營者。第三方咨詢公司艾瑞咨詢提供的《中國即時通訊行業發展報告》顯示,被告的市場份額達76 .2%。而其他任何一個經營者的份額不超過7%。另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的報告顯示,騰訊Q Q軟件的滲透力高達97%,被告的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Q Q即時通訊的活躍賬戶數達到7 .019億,最高同時在線賬戶數達到1 .367億。
從經營者對周邊市場的控制力來看,騰訊以即時通訊積累的用戶群為基礎,向網絡游戲軟件、輸入軟件、影音播放軟件、網絡下載等多個領域輻射發展,都輕易取得了較高的市場份額,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力。另外,從被告的財力、技術實力,以及其他經營者、用戶對其依賴程度來看,騰訊均具有相關市場的支配力。
2010年11月3日騰訊發布的《致廣大Q Q用戶的一封信》,明示禁止其用戶使用奇虎360的軟件,否則停止Q Q軟件服務。奇虎360公司稱,這種“二選其一”的行為,正是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典型,導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戶流失和經濟損失。同時,騰訊公司大量模仿互聯網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再通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搭售行為進行推廣,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另外,騰訊將Q Q軟件與即時通訊軟件相捆綁,并且以升級Q Q軟件管家的名義安裝Q Q醫生,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排除或者限制正常競爭,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
騰訊回應稱,市場中仍有MSN、飛信、G T A L K、開心、微博、米聊等即時通訊服務,同時,國外大量產品也在提供即時通訊服務。因此,騰訊在上述市場上不具有壟斷地位,也不具有相關市場的定價權,不具有控制商品數量和服務的能力,也無法阻止新競爭者進入市場。
騰訊的市場支配地位幾可認定
那么騰訊在行業內到底有沒有壟斷地位,是不是濫用了其市場支配,目前誰也不好下結論,畢竟認定一個企業是否涉嫌壟斷,是需要有關部門進行很多的詳細調查,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后,才能由專門的機構作出結論。
我國《反壟斷法》對市場支配地位定義如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該定義將構成市場支配地位的兩個條件作為選擇性條件:一是企業在市場中的地位,即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二是對競爭的影響,即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
同時,《反壟斷法》也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推定制度及其適用原則作了規定。該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二)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該條第二款規定,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又稱微量不計原則。
雖然,對于騰訊的市場份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官方說法,但其在相關領域的份額應當是遠遠超過了反壟斷法所規定的標準。因此,騰訊在自己所屬的領域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基本上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是否濫用支配地位才是關鍵
然而,不能因為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就斷然認為其具有壟斷行為。因為企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本身并不違法,反壟斷法并不禁止市場支配地位本身,而只是禁止企業濫用支配地位的行為。通 俗 地 說 , 反 壟 斷 法 不 反 對 “ 大 公司”,而是反對“壞的大公司”。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又被稱為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是企業獲得一定的市場優勢地位后濫用這種地位,對市場中的其他主體進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競爭對手的行為。
法律禁止具有市場控制地位的企業利用其市場控制能力,在相關領域內阻止新的市場進入者進入市場的限制競爭行為。占有市場支配地位本身并不違法,只有利用這種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競爭才被反壟斷法所禁止。
我國《反壟斷法》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或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的,將被認定為濫用市場地位,也就是說其涉嫌壟斷。
在 去 年 轟 動 一 時 的 “3Q大 戰 ”中,騰訊發布的《致廣大Q Q用戶的一封信》引起網民強烈反對,并對兩個行業巨頭的表現非常不滿,認為他們雙方吵架卻強行“綁架”了網民。他們利用網民的電腦終端相互掐架斗氣,無視廣大網民的利益,也讓大家不勝其擾。騰訊在信中聲明:在360公司停止對Q Q進行外掛侵犯和惡意詆毀之前,我們決定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 Q軟件。這一舉動明顯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嫌疑。雙方的惡斗最終被工信部叫停。騰訊的這一不理智的行為,也成為奇虎360公司本次起訴的一個重要證據。但最終奇虎360公司能否如愿勝訴,還要看法院的最終處理結果。
一方面,我們要培養像騰訊、百度、阿里巴巴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互聯網企業,另一方面,又要防止這些具有一定壟斷地位的企業,濫用他們的市場支配地位,扼殺其他中小互聯網企業的發展,這兩者之間的結合和協調是當前我國面臨的重大問題。
圍繞該案還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在奇虎360起訴騰訊之前,也就是4月13日 , 騰 訊 也 將360告 上 法庭,理由是涉嫌不正當競爭,該案廣東高院已經正式受理。騰訊要求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 但 不 限 于 停 止 開 發 、 傳 播 和 發 行“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停止已發行和傳播的“扣扣保鏢”軟件現有功能,停止詆毀騰訊及騰訊的產品和服務的行為。此外,要求360賠償1 .25億元,同時連續三個月在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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