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4月25日報道,谷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周二在法院作證稱,在與Sun微系統合作談判失敗后,谷歌開發出了使用Java編程語言的Android操作系統,但Sun微系統并未要求授權谷歌使用Java。
施密特周二在舊金山聯邦法院上告知陪審員稱,Sun微系統希望尋求30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的資金,并密切控制Java在Androd平臺的使用。當谷歌和Sun微系統在2006年的談判失敗后,谷歌借助Java平臺的多個方面開發出了Android移動系統,但并未侵犯Sun微系統的知識產權。甲骨文此前通過收購Sun微系統獲得了Java使用權。
谷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
施密特稱,基于他對Sun微系統授權Java需求的理解,谷歌在未授權的情況下在Android中使用Java工具是“可允許的”、“法律上正確的”。他指出,從2006年4月開始擔任Sun微系統CEO的喬納森·施瓦茨(Jonathan Schwartz)并未要求谷歌獲得Java授權。
“施瓦茨表達過谷歌使用Java的擔憂嗎?”谷歌律師羅伯特·范尼斯特(Robert Van Nest)詢問施密特稱,“他抱怨過嗎?。”“沒有。”施密特回答道。施密特曾在Sun微系統擔任CTO(首席技術官),并且是Java平臺的主要高管。
“那他是否告訴過你需要獲得授權使用Java API(應用程序接口)嗎?”范尼斯特再問。“他沒有。”施密特回答稱。
甲骨文目前尋求10億美元的賠償,并要求法院在谷歌支付授權費前禁止Android產品的銷售。Android系統目前運行在愈3億臺智能機上。
甲骨文在2010年8月起訴谷歌,認為谷歌Android系統侵犯了Java編程語言的版權和專利權。
推薦閱讀
業界認同的是,B2C電商們的競爭需要通過價格表現出來,但其背后卻是擁有“全球采購規模”、“成本集約”和“現金儲備”三張王牌綜合實力的比較。互聯網專家李琦表示,國內的電子商務更像是一個馬拉松的長跑,參賽者必>>>詳細閱讀
地址:http://m.sdlzkt.com/a/guandian/yejie/20111230/157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