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消息,就團購消費者過期未消費是否應該退款,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出臺指導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設定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
對此, 團購網站多位業內人士暗自透露,國內團購網站過于激烈,導致團購網站紛紛站隊表決心贊同過期退,但實際上一刀切要求必須過期退不利于團購行業發展。
一刀切過期退不利于行業發展
為什么過期退款需要限定諸多條件呢?
一位團購網站行業人士指出,團購券是一種特殊的“優惠權利”,消費者相當于花錢購買了一個優惠的特權,本身是對等的交易,不能因為自己放棄了機會,又希望錢無條件地回到手中。“這類比于一個人買了演唱會門票并且已經確認了最好的位置,但最終又放棄了好位置沒去,是否演出方應該退款給他呢?”
該位行業人士對億邦動力網透露,團購網站限定過期退條件,主要出于三方面考慮。
首先,商戶不希望發生太多退款情況。商戶往往會根據已經賣出的團購量來合理估算一個到店消費的比例來準備,但如果“過期退”適用半徑過大,那么消費者的行為就變得難以預測,也就失去了廉價多銷的初衷,傷害到商戶繼續做團購的熱情和效果評估。
其次,從網站的利益來看,有些票務類團購是團購網站保證了最低銷量。比如,對于電影票等產品,團購站是和院方簽署包銷量承諾的,錢款會按承諾票量與院方結算,因此團購站必須把這部分錢掙回來,才能填上包銷的現金缺口。如果隨意可過期退,團購網站則難保證利潤與商戶購買優惠價格。
第三, “未消費過期可退款”會更偏向于消費者,在某些情況下明顯不適用。比如有明確的供應時間限制,如果在有效期內沒能消費,商戶既不能延期售賣也無法轉賣給別的消費者。
此外,單方面傾斜交易的一方,也會造成新的問題,比如說導致團購黃牛黨的盛行。“黃牛黨可以快速用大量現金買走最受歡迎的團購產品,然后在網上加價出售,如果賣掉就賺一筆差價,如果賣不掉可以全額過期未消費退款,從而沒有什么損失,這同樣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Groupon 分情況過期退
據億邦動力網了解,團購網站的鼻祖Groupon在過期退的規定上,也不是所有商品都支持過期退。
Groupon認為,團購券的價值包括兩部分,付費金額和促銷價值。前者永不過期,后者可以過期。并且,在Groupon對過期退的說明中,有三項關鍵說明。
首先,對于傳統形式上日常售賣的團購券的團購券,一旦過了有效日期,促銷價值部分就失效了,除非法律禁止的情況。但付費金額永不過期。第二,對于Groupon Now(一款基于時間的團購應用)類別的團購券,一旦過了券上標注的使用日期和時間,促銷價值即刻失效。第三,活動券只在購買當天午夜前提出退款請求;活動被取消且未再做改期; 活動被改期后提出退款請求。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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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團購過期退款無定論:不能要求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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