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能夠幫您輕松刪除一切網絡負面信息!”隨著“3·15”這個特殊日子臨近,一些企業在為負面報道和投訴焦頭爛額,一些專業刪帖公司(他們自稱為“網絡公關公司”)的生意則明顯火爆起來,業務量日漸增多,刪帖價格也水漲船高。
刪帖公司信奉“花錢就能擺平一切”甚至“有錢能使鬼推磨”的經營理念,其招來“顧客”的廣告可能有些夸大其詞,但其收費標準絕不含糊:刪除一條全國性門戶網站上的負面新聞收費3000元起,地方門戶網站1500元起,刪除論壇上的一個帖子收費1000元起,“最便宜的是百度貼吧,刪一個帖子600元就可以了”。如果某個企業的負面信息太多,還可以選擇包年,包一年40萬元起,刪帖公司保證該企業在百度搜索的前3頁沒有負面新聞,重點監控網站看不到該企業的負面信息。除了直接刪帖,他們大批量炮制正面信息以“打壓”負面信息,把負面信息全部淹沒掉,因為他們“有專業的編輯和寫手”。
胡耀文/畫
可惡的刪帖公司!為了那點兒利益,他們刪除了社會正義,刪除了道德良心,刪除了百姓訴求,刪除了網絡公信。他們與一些不良企業沆瀣一氣,混淆是非,弄虛作假,忽悠網民,愚弄百姓,他們賺的是昧心錢,身上流淌著不道德的血液。因為有所謂“網絡公關公司”存在,消費者的聲音被淹沒,媒體的監督被消解,一些不良企業則因此變得有恃無恐、膽大妄為。如果用錢就能擺平一切,有多少企業會真正在乎消費者的利益和口碑,致力于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呢?所以,在某種程度上,這種以“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為己任的刪帖公司,破壞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干擾了市場經濟秩序。對于“網絡公關公司”不斷發展壯大,有關部門不應坐視不管,他們的“公關”行為既不道德又涉嫌違法,應依法予以遏制和打擊,如果無法可依,則說明相關法律有缺陷,應通過立法完善之。
刪帖公司向企業收取高昂的服務費,轉而他們要向刪帖者支付不菲的“公關費”,誰是刪帖的執行者呢?“實際上就是找那些有能力直接刪帖的網站編輯或者論壇版主,把負面新聞和帖子刪掉”。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經不起“公關費”的誘惑,甘愿充當不良企業和刪帖公司的“馬前卒”,可悲可嘆。如果說不良企業和刪帖公司是“蒼蠅”,那么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就是“有縫的蛋”,三方共同構成所謂“網絡公關”的利益鏈,進行著丑陋的利益輸送。
一些網站編輯和論壇版主充當這樣的“馬前卒”,同樣不只是道德問題,還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其應受的刑罰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顯然,刪帖公司與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之間的利益輸送是一種商業行賄與受賄,符合“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而法條中所謂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僅僅指五千元至兩萬元,刑罰的“門檻”并不高。
所以,網站編輯和論壇版主切不可掉以輕心,網站也要加強教育和管理,防止一些員工滑入犯罪的深淵。令人欣慰的是,畢竟還有一些網站是刪帖公司“搞不定”的。一名從事網絡公關服務四年多的余先生告訴記者:“像政府新聞網站、陽光中國網、天涯論壇里的企業版,這些網站上所登載的報道我們刪除不了,花再多錢都刪不掉。”如果所有網站都能做到這樣,刪帖公司便無立足之地,一些不良企業就無法用錢擺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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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刪帖公司利欲熏心 刪除百姓訴求與網絡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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