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發展迅猛的網購在帶給人們方便快捷、物美價廉的同時,也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時值“3·15”來臨之際,中國消協發布2011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指出,去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互聯網銷售服務投訴30355件,同比增長43.3%,投訴增幅居首位。網購訂單無故取消、發貨速度慢、訂單與實物不符、售后服務不及時、發票等問題成為網購投訴新特點。網購的“走紅”,離不開人們不斷發展的消費需求的推波助瀾。然而,如此充滿活力的行業,為何今年又“榮登”消費者投訴熱點“光榮榜”?
首當其沖的原因,應該是網購尤其是時尚網購太年輕,監管不“成熟”。網購網站的注冊管理較為薄弱,市場準入門檻低,網站經營資質良莠不齊。據艾瑞咨詢統計,2011年中國僅網絡購物市場規模就達到4060億元。在火熱發展的同時,網購中出現的問題也接踵而至。由于網絡購物是一個新興形態,無具體法規可依,相關部門在對其的監管和責任界定上仍是空白。再加上,網購的消費者遍布全國各地,投訴時往往不能與經營者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面對面溝通,只能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聯系溝通,這也使消委會對投訴方與被投訴方進行協調帶來困難。
另一方面,商家自律不佳,誠信度缺失也是造成網購糾紛的一大因素,誠信缺失,傷害的不僅僅是消費者,商家也會自受其害。再者,網購平臺三方合作不和諧,網購需要網上支付平臺、商家、供應商、快遞公司等各方面協調才能完成。要想消費者滿意,各個環節都要配合得當,出現問題了也要問責。不要一有糾紛,就像踢皮球般,商家推給快遞,快遞推給廠家,消費者的權益不僅沒有得到保護,到頭來只會讓“三個和尚沒水喝”,對誰都沒有好處。
誠然,當前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紛繁復雜的局面與目前國內的相關法制不健全不無關系。立法監管的缺失使電子商務行業對危害自身發展的問題缺乏解決手段,而電子商務行業發展最大的瓶頸不是業務層面的完善,而是缺乏政策監管。對此,已有政協委員提案建議國家出臺電商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從政府層面進行權威規范和管控。
而筆者認為,除了應針對網購的特征及容易引發的爭議,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外,引入信用認證機制也將對網購市場起到積極規范作用,因此,亟待通過立法賦予該種認證機制以強制效力:明確網站設立經營必須經過信用認證;明確該第三方監督主體有權定期對認證網站進行巡檢,根據結果及時調整信用級別;有權接受消費者的投訴,根據投訴處理結果調整信用級別,接受消費者投訴并協助解決。最后,對電商的違法經營行為予以重罰,加大其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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