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房子的,推銷汽車的,推銷保險的,推銷母嬰用品的…… 有的推銷員甚至連你的準確姓名、家庭住址、存款信息都一清二楚,言語之中還透著一股“老相識”的味道。近期,關于個人資料泄密的話題從互聯網行業蔓延至金融領域,有網友爆料稱,國內多家銀行的用戶數據已經泄露。事后,幾家銀行集體否認。那么,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客戶資料到底有沒有可能被泄露?是什么原因,讓公民的個人信息變成了公開資料?又是誰泄露了用戶的個人隱私?法律又該如何保障公民的隱私權?
你有沒有被各類垃圾信息、推銷電話“轟炸”的經歷?推銷房子的,推銷汽車的,推銷保險的,推銷母嬰用品的……甚至有的推銷員連你的準確姓名、家庭住址、存款信息都一清二楚,言語之中還透著一股“老相識”的味道。
新京報制圖/郭宇
近期,關于個人資料泄密的話題從互聯網行業蔓延至金融領域,有網友爆料稱,國內多家銀行的用戶數據已經泄露,其中交通銀行7000萬,民生銀行3500萬。
不過事后,三大銀行均集體否認,中國銀行業協會也出面澄清稱,該網傳信息嚴重失實,信息不是來自銀行數據庫,同時表示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每個人都避免不了與銀行等金融機構打交道,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等機構掌握著大量客戶的個人信息,通過這些信息,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到客戶的經濟實力。 那么,社會上流傳的大量個人信息,有沒有可能從銀行外泄?
■ 名詞解釋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該罪是指竊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 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 爆料聲音
“咨詢公司轉賣客戶資料”
劉先生(曾從事北京某樓盤廣告銷售):兩年前我開始做樓盤廣告銷售,剛入行時沒有資源,經同事介紹,從咨詢公司買了一批客戶資料。第一批到手的數據相當 豐富,某金融機構VIP客戶的詳細資料一覽無余,包括用戶名字、座機、移動電話、聯系地址,甚至連銀行賬號和身份證都一應俱全。這一批名單上共有9674 個用戶。有了這些數據后,推銷工作算是有了方向。此后陸續又買過幾次資料,包括銀行信用卡用戶、銀行VIP用戶、通信公司金卡會員……每一批數據包的用戶 數量都在幾千人左右。
據我了解,咨詢公司可能從金融機構內部員工那里獲得這些資料,然后再轉手將資料賣出去。這些資料往往在市場上多次 倒賣,基本上房屋中介都有渠道拿到各種資料。咨詢公司從銀行內部拿資料,好像是每1000名VIP客戶2000元,也就是說一條信息2塊錢,普通客戶每個 0.2元。但他們轉手賣的時候,每個VIP客戶的信息就漲到10元了。只要給錢,什么信息都能買到。
買賣用戶信息的事,公司是知道的,但從來不管,只要員工出業績,公司根本不管員工用了什么手段。這是行業里的普遍做法。
■ 律師觀點
“相關法律配套還需完備”
劉永斌(盈科律師所律師):2009年2月28日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進行了立法。明確規定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三項罪名,這一規定為打擊倒賣個人信息產業鏈提供了法律利器。
但是,目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還不完備,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還未出臺,司法實踐中準確理解和認定此罪仍有難度。
作為新罪名,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在法律和實踐層面上仍存在諸多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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