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整合報道】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于2011年12月1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
面對北京實行微博實名制,有網民強烈要求人大立法,實行微博匿名制,禁止實名發布微博,以防明星演員、明星富人、明星學者、明星記者、明星官員利用人類逐名弱點,通過名氣包裝淺薄的思想忽悠網民。在微博環境里,只有在匿名下,平民聲音才能獲得平等傳播。
飛象網項立剛:我支持微博實名制
項立剛表示:“剛才有媒體采訪"微博實名",其實并不是實名,而是要提供真實信息。我是支持的,既在微博上發言,為什么不敢用真名,不愿意負責任?我們都在微博上批評政府,也沒見誰被抓起來。微博一大毒瘤就是水軍,散布不實信息,進行商業操作,對其規范并無壞處。微博的繁榮也不靠假粉絲。”
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微博客服務的發展管理,維護網絡傳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保護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和微博客用戶的合法權益,滿足公眾對互聯網信息的需求,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網站開展微博客服務及其微博客用戶,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促進微博客的建設、運用,發揮微博客服務社會的積極作用。
第四條 網站開展微博客服務,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堅持誠信辦網、文明辦網,積極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第五條 本市制定微博客服務發展規劃,規定開展微博客服務網站的總量、結構和布局。
第六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網站開展微博客服務,應當在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者履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前,依法向市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審核同意。 上一頁1 23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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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北京微博實名制 業界觀點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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