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深圳第一家成功上市的本土文化企業,華視傳媒近日官司不斷。記者剛剛獲悉,號稱中國并購第一案的華視傳媒狀告DMG欺詐一案,日前已經有了一審結果。美國法院一審裁決DMG不構成欺詐,但認為其虛構財務數據事實存在。目前,華視傳媒已經決定上訴并抗辯。
據了解,華視傳媒目前已成功占據國內戶外移動電視70%以上份額,但其主營業務主要在公交電視一塊。為進軍地鐵媒體,華視傳媒于2009年并購DMG,最終以1.6億美元成交。但并購后不久,華視傳媒就發現DMG存在財報造假行為,涉嫌刻意做低公司運營成本和虛增投資收入,以欺詐華視傳媒出高價購買。
據起訴書,華視傳媒發現,當初DMG所提供的財務報表與實際有很大出入,如報表中當年8個月虧損為5010萬元人民幣,實際卻高達1.8億元人民幣,收入為1.04億元人民幣,而實際收入才6680萬元人民幣。根據財務公司的調查數據顯示,DMG的盈利能力正走下坡,而并非如談判時DMG所描述的處于上升階段,盈利前景更是渺茫。此外,華視傳媒發現前DMG高管指令留下的IT人員將DMG公司的郵件系統全部格式化銷毀等異常現象,聯想到雙方在談判過程中,DMG要求在提供任何財務狀況信息前與華視傳媒簽訂意向書,且規定若任何一方選擇不完成交易,則其應支付500萬美元的罰金等等現象及前因后果,華視傳媒發覺由始至終都是一個布好的“局”,因此最終決定起訴DMG前股東及投資人欺詐。
而DMG前股東及投資人也不甘示弱,提出了反訴,要求法院扣押華視傳媒3000萬美元的資產,并解凍華視傳媒要求凍結的DMG持有華視的股票。
該案于今年10月份在美國紐約州立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的爭議焦點主要在于DMG一方虛報財務數據屬于欺詐還是屬于違約。華視傳媒認為,正是基于這些虛假的數據,并購才得以進行,已經遠超合同條款的約束,屬于欺詐行為。而DMG一方則認為,這些屬于雙方并購合同中違約的部分,不屬于欺詐,而即便屬于違約部分,也已經過了合同約定的1年期限,DMG認為,華視傳媒已經沒有權利追究其違約責任。
美國時間11月3日,法院下發裁決書認定,DMG股東的行為并不構成欺詐,其虛構財務數據的行為屬于合同違約范疇,華視傳媒可根據違約條款向DMG股東等各方提出索賠。此外,法院未支持DMG股東提出的解凍股票訴求。
“這意味著法院認定了DMG股東虛構財務數據的事實,華視傳媒訴求被駁回屬于程序性原則問題。”熟悉此事的一位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結果如一審裁決結案,則意味著華視傳媒吃了一個“啞巴虧”,造假事實存在,卻無法追究對方責任。但該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在美國,如果證據確鑿,欺詐案可有4年起訴期限,不受合同所約定的1年期限約束。
據悉,華視傳媒已決定繼續起訴,并就DMG股東致信董事會要求撤換CEO一事發布澄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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