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新媒體時代,幾乎每一起事件都會最終醞釀和轉化成輿情事件。因此,公共管理部門建立一套與網絡民意互動的新機制成為必然趨勢。
最新出版的《中國社會輿情與危機管理報告(2011)》就稱,2010年影響力較大的社會輿情事件雖然較2009年有所緩和,但依然數量不少。
負責上述報告的上海交大人文藝術研究院副院長、輿情研究室主任謝耘耕就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現在一個比較明顯的變化就是:互聯網在公民表達中的作用更加凸顯,“網絡問政”越來越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由重大網絡輿情案例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往往對政府行動提出訴求,使政府從政策層面進行思考和議論。”
網絡民意是民意嗎?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4.85億。2007年到2010年,我國網民個人互動參與指數從47.5增加到50.8。網民的意見和情緒成為眾多群體性事件發展為網絡輿情事件的推手,甚至網絡民意也被視為與民意等同,忽視網絡輿情有時會變成忽視民意的代名詞。
雖然作為學界里率先鎖定網絡輿情為重點研究領域,但是謝耘耕并不太認同網絡民意就等于民意。他說,網民數量上看,以占總人口三成左右的網民所表達的“網絡民意”來推斷整體民意,代表性明顯不足。何況,被定義為“半年內使用過互聯網的六周歲以上的中國國民”的中國網民太寬泛,實際活躍在網絡上頻頻發聲的網民數量并不盡然。
不管發聲的網民數量究竟是多少,11月8日謝耘耕領銜發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社會輿情研究報告中,第三季度影響較大的輿情事件數量總體還是呈不斷上升之勢,其中,7月份影響較大的輿情事件數量較少,但輿情關注熱度卻是前三季度最高。隨即,8、9月份影響較大的輿情事件數量迅猛增加,9月份影響較大的輿情事件數量創前三季度最高,共計23起。
在60起影響較大的社會輿情事件中,11起為災害事故類輿情事件,其中交通事故最為高發,它引發公眾對交通管理與安全問題的關注。如果說這些都還是偶發而不可控的災難事故,那么因個人的網絡言行而激起的輿情事件則在不斷沖擊現有的秩序。
謝耘耕就提到,隨著自媒體時代的興盛,個人在整個中國輿論場的力量日益被放大,第三季度輿情事件中個人輿情的重要性和熱度都在凸顯。最為典型的就是“郭美美事件”掀起的全國性輿論熱潮,撼動了整個中國紅十字會并引發慈善事業波動。隨后,“盧美美事件”、“河南宋基會被曝借公益牟利”等輿情事件“相機而起”,中國慈善事業成為公眾輿論的敏感域。
上述報告還顯示,在事件傳播特點上,第三季度影響較大的社會輿情事件的傳播時效大為提升,近半數事件在事發數小時內即被曝光,事件發生到曝光時間進一步縮短;首次曝光媒介仍然以新媒體為主,其中,網絡新聞穩居第一,微博趕超報紙位列第二;影響較大的輿情事件的持續時間明顯縮短,近六成事件兩周內消退。
不過,調查也發現,在危機主體應對上,2011年第三季度影響較大的社會輿情事件發生、首次曝光至危機主體首次干預的時間差較前兩個季度都有所縮短,輿情應對時效進一步提升。同時,由第三方機構/個人參與的影響較大的社會輿情事件的比例較第二季度有所上揚。謝耘耕認為,這說明面對輿情危機,危機主體應對輿情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
謝耘耕最后也說,雖然網絡民意不等同于民意,但還是作為部分民意的特殊體現,對我國公共管理產生日益深刻的影響。他說,傳統意義上的民意表達渠道不夠通暢,傳統媒體的輿論場功能也未能充分發揮,“我國的網絡承載著更多的民意表達、情緒宣泄功能,致使網絡輿論持續高溫,政府應該完善公共管理利益表達機制,疏通常規民意表達渠道,那么網絡輿論事件也不會出現這么多了。”
利益糾紛醞釀沖突
月份的幾起網絡輿情事件,都是因為現實中的利益沖突,引發了網民的集體共鳴,進而為事件的發酵提供空間。以湖州市吳興區織里鎮因征稅問題引發的事件為例,當時,吳興區籌備了很長時間的科技經貿洽談會開幕式以及期望產值數十億的多媒體產業園開園儀式剛好在舉辦。
當地政府派出區鎮兩級政府工作人員連夜上門入戶做群眾工作;此外還及時通過網絡和微博等渠道公布信息,糾正了一些刺激網民情緒的網絡謠言。多手準備,有效地緩和了正在激化的矛盾。
華中科技大學政治學者梁木生教授就向本報記者分析說,這樣的例子其實并不罕見,一邊是城市要發展,要把GDP搞上去,另一邊讓群眾也能分享到發展成果,否則就容易引發矛盾。表面上,這是利益問題、成果分享問題,但是一旦激化矛盾,就會成為政治問題。
這對于地方官員而言,壓力尤其大,“搞發展,GDP上去那是加分,而維穩則是防止減分的工作,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不少人仕途基本上就停止了。”梁木生說。
但地方面臨的多元利益糾結仍不止于此,政府部門也常常面臨顧此失彼的境況。在房屋拆遷領域,群體性事件或者輿情事件更是層出不窮。
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曾下發緊急通知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的,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實施。當時,“因為現階段農村征地和城市房屋拆遷等領域引發了太多的極端事件,有關部門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盡快緩解。”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就曾對本報記者說。
多元參與平衡訴求
以地域為紐帶的族群矛盾和引致的多元利益紛爭也是一大焦點。
織里鎮的矛盾激化時,許多主要參與者還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來自于外地。對于當地人而言,他們都是“外地人”,這種陌生和疏離感讓原本不大的矛盾被放大和激化。
今年6月,廣東一周之內連發潮州、增城兩起事件,起因有工傷賠償糾紛以及一些其他矛盾,但此后都因“本地人”與“外地人”兩者的對抗而惡化。
不過在浙江的一個二十強鄉鎮——諸暨市店口鎮,這座10萬人口中有一半是外來人員的小城市有著獨到的經驗來化解類似問題。
去年1月28日,店口鎮被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中心正式命名為“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試點城鎮”,主要針對外來人員就業、醫療及外來家庭等方面的服務和管理,完成一個被稱為“農民工及其家庭融入社會的政府能力建設”項目。正如店口鎮黨委書記張壯雄所言,“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解決社會的公平正義。而對店口來說,最大的社會公平正義,就是給新店口人以平等的‘國民待遇’。”
比如,政府堅決撤銷各種門檻,取消勞動就業證等,著力引導廣大企業、各類市場優先聘用外來人口。此外,面對許多外來人口居多導致治安問題頻發的頑疾,2004年開始,店口鎮就決定實施聘請外來建設者輸出地干部管理外來人口的互動式親情管理,即“以外管外”工作模式。經過層層選拔,貴州省遵義縣民警2名,江西省永豐縣民警、勞動管理員、計生管理人員各1名來到店口,協助當地派出所和綜合管理部門對外來建設者實施管理。這一做法,后來得到時任公安部部長周永康三次批示肯定。
在此之前,勞動用工矛盾不斷涌現,一個鎮的警力根本就無法應對,“老鄉幫助老鄉”的邏輯引發眾多群體性事件。“每天都在發生,每次兩三個警察根本就控制不了局勢。”店口鎮派出所所長詹國洪告訴本報記者。
梁木生認為,對于中國大多數鄉鎮,尤其是沿海開放發達地區的鄉鎮,小城市化的趨勢會讓地方各種矛盾突出(如征地、環保、拆遷、外地人和本地人糾紛等),還是要通過多元化的、多方式的民主參政形式來解決。
“像現在愈演愈烈的拆遷矛盾,一定程度上可以借鑒這種方式。比如如果是單個被拆遷人談判,他可能就會要求很高,但是如果把這樣的問題放到一個群體里去解決,個體的要求就不會太過分,因為他會受到群體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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