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
在創業板高市盈率的發行上市的背后,“高管辭職”始終是彌散在市場上空的陰霾,但是在套現欲望的驅使下,“高管離職潮”從2010年開始就沒有間斷過,有些公司甚至因為部分高管的離職而使得管理層顯得“捉襟見肘”。
9月20日,天源迪科(300047)發布“關于董事長代行董秘職責的公告”,因副總經理魏麗代行董秘職責已滿三個月,董事長陳友不得不親自出馬代行董秘職責,而這一切皆源自6月15日原董秘于天巡的離職。
這并非個案,在過去的近兩年時間,大多數創業板上市公司都經歷了“高管離職”帶來的影響。在巨額收益的誘惑面前,創業板高管離職套現屬于情理之中,在人性趨利的本能下做出這種行為無可厚非,但是在道德無法約束與評判的情況下,如何約束或引導高管離職值得深思。
辭職公告超170份
對于創業板高管們離職的追溯還要到2010年初。
2010年1月21日,銀江股份(300020)發布“關于副總經理辭職的公告:章笠中因其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創業板高管離職潮變得愈演愈烈。
本報記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創業板高管離職公告超過了170份,其中2010年全年僅有不到50份,而2011年前三季度就已經超過120份。
上海一位基金經理戲言,按照今年創業板高管的離職速度,突破150份也不是沒有可能,“那就相當于超過去年的兩倍了,要知道,創業板上市公司也不過267家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今年剛上市的公司持股高管開始加大了離職的速度。
2011年9月6日,雅本化學(300261)成功登陸創業板,8天后,董事汪新芽于9月14日辭職,其離職速度創下了創業板高管上市后離職最快紀錄。
雅本化學招股說明書顯示,汪新芽不僅是董事長蔡彤的配偶,而且通過100%控股蘇州大盈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雅本化學1027.83萬股。
對于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的汪新芽“閃電”離職,雅本化學的解釋是“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其股份鎖定期36個月不變。”但是實際控制人在上市8天就離職的消息對上市公司影響還是很大,自9月14日至今,雅本化學股價已經跌去30%左右。
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正常流動無可厚非,但是上市不久高管就“閃電”離職就顯得有點不正常,和汪新芽一樣行為者大有人在。
今年6月8日上市的富瑞特裝(300228)副總經理陳海濤6月26日離職,此時離公司上市僅18天,其持有富瑞特裝7.8萬股;3月29日上市的長海股份(300196)副總經理兼董秘徐江峰5月6日提出離職,離公司上市不到一個半月,他持有12萬股;億通科技(30211)5月5日上市,兩個月后的7月8日,持有78萬股的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楊淑蘭辭職。9月20日,東方電熱(300217)財務總監趙親正離職,其持有14.2萬股,按照目前東方電熱的30元左右股價推算,這批股權價值400萬元以上。
東方電熱對其離職的解釋是“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財務總監之前,暫由總經理譚偉全面負責財務工作。”
但是和雅本化學一樣,東方電熱股價或多或少受到財務總監離職的影響,自9月20日至今,其股價跌幅近10%。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高管的穩定是判斷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成長性的重要標準,上市公司應該保證其主要團隊的高管在3年內無頻繁的變動,如果高管很輕易地套現走人,無疑將加大中小股民持股的成本和風險。
通天的“職業董秘”
“相較中小板公司,創業板公司對高管團隊穩定要求更高。”上述基金經理坦言,基于創業板長遠發展的考慮,用制度來約束“創業板高管的股份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記者梳理了上述170份創業板高管離職的情況,大致可以分為兩種:真離職與假離職。
所謂真離職,即上市公司高管辭職后,不在原上市公司及原上市公司子公司有任何職位,徹底與原公司斷絕工作關系;假離職則是上市公司高管“辭職”后,仍在原上市公司工作,只不過職位變為普通職位,或到上市公司子公司任職。
“有人分析過,現在提出辭職的有些創業板高管,可能當初就是為了獲得股權而加盟企業的,他們可能也確實為企業做了點事情,但從一開始就沒有長期干下去的打算,只是為了低成本拿到股票,然后上市套現。”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桂浩明認為,創業板這類高管的存在,對于企業的持續發展是很不利的。
不過,上述基金經理告訴記者,市場上確實有些擅長于資本運作的“通天人物”,打著幫助企業上市的旗號進入擬上市公司,并且獲得股權,在企業完成上市后就提交辭呈,例如“職業董秘”,“該如何制約這種行為,管理層需要認真研究。”
離開、回來、再離開、再回來……創業板上市步伐的加速,也給一些擅于離職的“董秘”市場化價值應運而生。
一般來說,創業板公司高管獲取股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初始投資人,他們出資建立了公司,既是股東也是經營者;另一種是職業經理人,例如董秘或財務總監,為了吸引及保留這些核心人才,創業板企業家一般都會授予其一定比例的股權。
根據記者統計顯示,267家創業板公司中超過兩成的持股“職業董秘”曾經有過上市公司的董秘和證券事務從業經驗,而且他們大多數在創業板公司上市前一年進入公司,并獲得一定股權激勵。
例如,華力創通(300045)董秘吳夢冰,此前做過昆百大、北斗星通董秘;中瑞思創(300078)董秘陳武軍此前是華東醫藥(000963)證券事務代表……
江蘇一位券商投行人士9月29日向記者坦言,之所以會出現如此眾多的職業董秘,“主要還是這些人具有相當廣泛的人脈,他們熟悉整個IPO流程,知道哪些環節需要做哪些事情。甚至,他們可以和券商談保薦費用。在會里,他們也有人脈,可以打通很多環節。”
對于此前只知道做實業的民營企業家來說,與其培養自己的董秘,不如舶來一個職業董秘,“雙方各取所需,企業想上市,他們想賺錢,一拍即合。”上述投行人士坦言,“職業董秘”進企業之前都和企業家談好了退出時間,“一般都是上市2個月之內就離開。”
制度約束的思考
創業板高管“借故”離職現在幾乎可以與“套現”畫上等號,雖然高官們辭職理由普遍是“因個人原因”,但是高管們辭職之后的大量股票減持事件已經將“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露無遺。
為了控制創業板高管們離職潮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去年11月頒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以此來約束高管離職行為。
《通知》要求,上述高管人員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含第6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第12個月之間(含第7個月、第12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這并沒有能夠遏制住創業板高管的離職。
“18個月又如何,很多離職董秘早就安排好了下一家企業。”一位離職董秘日前向記者透露,他去了一家擬上市公司,而這是他還在上一家企業IPO期間就已經談好的,“給30萬股權,上市后就退出。”
按照這位董秘的邏輯,在第一家企業IPO期間,他獲得股權并去尋找下一家企業,上市后離職,即使這批股權有18個月鎖定期,但是他已經有了新企業接收,并再次獲得新一批股權,等到第二家企業IPO上市也需要1-2年時間,其正好利用這個時間延續職業生涯并“無憂無慮”地等待上一批股權解禁套現……
如此循環,周而復始,就使得越來越多創業板高管離職潮事件的上演。
河北農業大學經貿學院教授趙邦宏提出了“虛擬股票激勵”想法:“虛擬股票的激勵對象可以享受紅利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股票的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高管辭職套現問題,如果仍派送真實股票激勵高管無疑促進了其套現獲利的可能,而虛擬股票激勵則在起到股權激勵效果的同時又可以有效防止高管套現。”
但是,上述投行人士認為,如果設立虛擬股票激勵也存在很多問題,“例如法律效力、高管是否愿意等等,我估計‘職業董秘’肯定是不愿意的。”
趙邦宏教授同時提出了“約束機制”,即針對高管辭職套現這一現象必須采取硬性規定阻止其短期行為,一旦高管違約就要付出高于其套現獲利的代價。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與高管建立違約責任書,通過硬性的股東賠償機制約束高管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徑之一。同時完善人力資本競爭市場,使有過違約歷史的高管在人力資本市場上失去競爭力。
在桂浩明看來,創業板“人事變動”劇烈反映出創業板市場不夠成熟,社會的創業機制不夠完善,以及創業板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等深層次問題,而這些問題都需要有關方面花更多時間與精力來研究解決。“是到了對其加以總結,推動其更趨完善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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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創業板套現高潮 高管離職公告高達1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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