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娘沒去鬧洞房,卻鬧上了法庭!昨日深圳兩大紅娘:喜鵲網和世紀佳緣網因商標權在福田法院打起了官司。喜鵲網狀告世紀佳緣侵犯商標權,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而世紀佳緣則辯稱喜鵲是常用名詞,不構成侵權。
喜鵲網:
被宣傳為被告投資的婚介平臺
“我是喜鵲網的創建人,世紀佳緣交友網沒和我有任何合作關系,卻在網站和平面媒體上大規模宣傳喜鵲網是他們投資的婚介平臺。”喜鵲網的創建人劉化慶稱,2006年,他根據牛郎織女銀河鵲橋相會的民間傳說,創辦了喜鵲網www.77xq.com,并于同年8月30日經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后上線運營。同年,他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喜鵲”42類商標注冊。
為了喜鵲網更好發展,2009年,劉化慶在深圳注冊成立了深圳市金喜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全力維護和發展喜鵲網。經過近6年的精心維護和大力投入,喜鵲網所在會員已達10萬人之多,其“喜鵲”品牌已受到眾多人群認可,具有較高知名度。
今年初,劉化慶發現,世紀佳緣擅自設立喜鵲網www.xique.cn,同時通過被告旗下世紀佳緣交友網和平面媒體大規模宣傳喜鵲網是他們投資的婚介平臺,利用喜鵲商標品牌名稱為其招攬吸引客戶。上海花千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還利用網站用“喜鵲”作宣傳廣告、招募會員和組織活動。
到他起訴時,被告網頁外部鏈接仍使用“喜鵲”或“喜鵲網”,網頁內部各子頁面仍使用“喜鵲”或“喜鵲網”。
世紀佳緣:
使用喜鵲不構成侵權
昨日,該案在深圳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對于喜鵲網的控訴,世紀佳緣方律師稱,首先目前的證據并不能證明世紀佳緣對喜鵲網構成了侵權,其次,相關網站的服務器并非架設在福田區內,不應該由福田區法院審理該案。
世紀佳緣方律師答辯時稱,喜鵲網注冊的商標是屬于計算機種類的,與喜鵲網目前經營的交友平臺明顯不同,喜鵲網不能隨意延伸這個商標的內涵。而且,喜鵲是一個常用的名詞,不能說用了喜鵲這個詞,就對喜鵲網構成了侵權。因此,世紀佳緣方的代理律師,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求。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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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喜鵲狀告世紀佳緣 兩大紅娘進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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