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網店店主侵權銷售理財講座盜版視頻,淘寶網遭版權方起訴,被法院一審判決承擔連帶責任(本報曾報道)。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雖然維持了一審判決結果,但同時糾正一審法院認為淘寶網對網店有監督義務的錯誤認定。
知錢(北京)理財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起訴稱,淘寶網上有上百家經營者非法復制并出售《知錢俱樂部股票培訓課程》,原價上萬的培訓課程,銷售的價格最低只有5元錢。其中“channa小店”明目張膽地稱他就是從淘寶另一買家進的貨。為此,知錢公司起訴要求店主王超停止售假,要求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刪除出售盜版的所有鏈接,并連帶賠償12萬元。
網店店主王超稱,接到法院傳票后,他已停止售假并愿以全部獲利補償知錢公司。
淘寶網則表示,對于龐大的交易對象不可能做到全部監管,且在接到知錢公司的通知后,已將知錢公司提供的全部侵權鏈接刪除,盡到了法定義務,不應賠償。
一審法院認為,王超已經構成侵權,淘寶網對網上交易平臺的店鋪負有監督義務,這種義務不同于搜索引擎對于搜索對象的鏈接注意義務,因為淘寶網店鋪存在和發展依賴于淘寶網,雖然淘寶網的盈利來源于店鋪,但如無交易,則盈利將受損,并以淘寶網并未及時刪除相關的侵權信息,應對擴大損失承擔責任為由,判決王超賠償2萬元,淘寶網在1萬元內負連帶責任。宣判后,淘寶提起上訴。
市一中院雖然維持了原審判決,但卻糾正了一審法院對淘寶網義務范圍的錯誤認定。淘寶網中賣家的數量巨大,銷售的商品不計其數、種類繁多,且銷售的商品均處于不斷變化之中。因而一審法院認定淘寶對于投訴通知沒有列明的侵權鏈接應主動采取刪除措施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及可操作性,并明顯加重淘寶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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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淘寶店主侵權牽連網站 法院糾正錯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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