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齊心)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我國法律也出現了很多空白,之前大眾點評網和愛幫網的官司因網友點評著作權問題一打就是四年,而最近,微博的概念被炒火,微博著作權問題也不斷被提起。據了解,短短140字包含著很多知識產權問題,如果不加以注意,日后存在著很多隱患。
對此,互聯網實驗室分析師張明告訴記者,如果一條微博是精心創作的,比如微博小說、微笑話、廣告文案、創意,凝聚了創造與智慧結晶,是有著作權的。比如微博上流行的警方“淘寶體”、“凡客體”;不過,如果僅僅是隨意的微博,如流水賬的生活記錄,感嘆語句,呵呵、哈哈,甚至只是一個表情,那是無所謂版權的。
他表示,目前微博客出現了一些知識產權的爭議,比如,有一些微博主創作了一個笑話,結果被一些草根大鱷如“冷笑話精選”等直接轉載(而不是轉發)過去,這條微博在受眾的眼里,就變成了“冷笑話精選”的,大家都不知道原創作者是誰。
不過在著作權問題的處理上,張明表示,現在追究責任很難,第一,取證困難,沒法證明你就是原創作者;第二,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案例,爭議性比較大。
同時,張明告訴記者,平臺是服務提供商,它不是內容的創造者,所以著作權的擁有者是微博主,而不是平臺,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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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互聯網實驗室張明:微博著作權區別對待 糾紛處理取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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