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交易模式因無需房租、不用繳納稅款而受到個人賣家的追捧,但現在,事態出現生變的征兆。
日前,武漢市國稅局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淘寶女裝網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稅430多萬元,其中包括2010年度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滯納金。當時,武漢市國稅局表示,雖然我國尚未出臺對網商征稅的具體辦法,但凡在中國境內發生的交易都應該納稅。而武漢國稅局目前的征稅標準是,對達到皇冠級別的網店下達辦理稅務登記和申報的通知,納入征管范圍;對皇冠級別以下網店暫不征稅,但要進行監管。據悉,武漢稅務部門還約談了該市另外4家淘寶金皇冠網店,要求它們補稅。
武漢國稅局開出的這張高額稅單在業界引發巨大的爭議。有觀點認為,全國各地稅務部門都在對網商征稅蠢蠢欲動之時,武漢此舉會引發多米諾效應。另外,雖然有青島、佛山、成都等地的稅務部門表示暫不對個人網店征稅,但武漢的部分賣家議論著是否該考慮將注冊地遷移到外地。而在買家方面,他們擔憂的是征稅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增加的賦稅必然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便宜”將成為網購的過去式。
對“征稅來了”的擔憂不無道理。2010年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當時該條例的出臺被認為是對全國網店實施征稅的前奏。
事實上,向網店征稅,業界對此的爭論早已有之,但即便是現今武漢開出了對個人網店的第一張稅單,相關政府部門對此仍沒有正式的明文規定。
征稅風波
早在2007年,當時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學希就在“兩會”上提議,國家盡快制定專門的電子商務稅收立法,完善電子商務的征稅制度,使中國的電子商務得到更健康的發展。他認為,中國互聯網已經擁有一個巨大的網商群體,電子商務的興起也影響了稅收政策。一方面,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另一方面,電子商務對傳統的稅收制度、政策和國際稅收等產生了前所未有的沖擊。
而在陳學希提交人大提案的前一年,商務部也曾下發了《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中對網上交易參與者在資質方面提出意見,即個人網上開店需要工商注冊。當時,這兩件事情也被認為是對網店的征稅拉開了序幕。
但據本刊記者了解,活躍在互聯網上的賣家并不是完全處于“免稅”狀態。淘寶網公關部負責人顏喬表示,淘寶網店分三種:一是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個人賣家;二是已注冊公司的個人網店;三是實體店的網上商鋪。后兩者與線下的實體公司別無二致,均應依法納稅。另有業內人士告訴《IT時代周刊》,一些地方的稅務部門對網店實施“包稅制”,即每年繳納幾千元的稅款。
于是,對網店征稅爭議的實質焦點是,是否應該對個人網店征稅。不同意者認為,個人網店是活躍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主體,并創造了一定的就業機會,帶動了物流、支付、營銷等產業鏈的發展。有數據統計,淘寶上的C2C類個人賣家數量超過260萬,相比之下,淘寶商城的商家僅為數萬。同時,個人網店“身單利薄”無需繳納房租等各種稅金曾是吸引個人賣家開店的重要原因,現在征稅可能對其不堪重負。因此,他們認為國家對網店征稅應該慎重對待,不能“殺雞取卵”。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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