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A是參院法案,名為《保護版權法》,2011年5月12日由以佛蒙特州民主黨參議員萊希為首的12名參議員引入參院立法程序,已經被參院司法委員會通過,但沒進入參院表決。SO PA是眾院法案,名為《禁止網絡盜版法》,是PIPA的眾院對應版。2011年10月26日被得州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等13名眾議員引入眾院立法程序,隨后引發軒然大波。
SOPA/PIPA的立法目的看上去都很良善,前者是“通過打擊侵犯美國知識產權行為而推動市場繁榮、企業家精神和創新”,后者是“防止網上對經濟創新和知識產權盜竊的威脅”。法案內容則是讓美國司法部可以通過尋求法院傳票來關停有盜版內容的網站、阻止相關的付款渠道。它激發的支持和反對,相當黑白鮮明。
支持者主要包括制造內容的電子媒體公司,比如電影公司、電視臺、音樂公司、出版社、有線網絡,還包括消費品牌產品。他們是盜版的最大受害者,無論是p2p網絡上的盜版電影,還是Youtube上的音樂,或者ebay上的假冒商品,都嚴重地打擊了他們的商業利益。他們強烈要求盡快通過SOPA/PIPA。
反對者包括互聯網公司、互聯網自由和人權團體,他們認為,第一,這個法案很過時,把原子時代版權概念套用在互聯網數字時代,會嚴重阻礙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創新,因為這樣任何開源和分享的內容都可能觸犯該法律,嚴重破壞美國的競爭力。第二,這個法案很反動,任何小小的版權爭議都會導致網站的關停,如此谷歌、ebay、維基百科這樣的網站以后基本就無法存在了。反對者把SO PA /PIPA稱為“美國的長城防火墻”,認為這個法案必須被徹底斃掉,沒有任何可以修改的基礎。
簡單地說,SOPA/PIPA是傳統媒體和消費品行業延長黃金歲月的保護傘,卻是互聯網行業和用戶權利的扼殺者,前者只是懷念舊時光,而后者卻要誓死消滅這個法案,因此反對者必然會全力廝殺到最后。隨著今后SOPA在眾院委員會的審查,對它的阻擊會越來越強烈。維基百科關站行動,就是互聯網公司帶領網民對議員進行的阻擊。
為什么民主黨萊希參議員和共和黨史密斯眾議員會積極推動這兩項法案?政治獻金數據可以說明很多問題。據美國監督政治獻金狀況的“陽光基金會”的數據,SOPA /PIPA開始從游說到進入國會程序的三年中(2009-2011年),給史密斯眾議員捐款最多的行業就是電子媒體業。同樣,這三年里,電子媒體業在給萊希參議員捐款的各行業中排第二。為了能拉最初的25名參眾議員聯署SOPA/PIPA并得到其他議員的積極支持,電子媒體行業已經在這三年給他們公開捐了數百萬美元,這還不包括付給游說公司的錢和背后的利益運作,總額達數千萬美元。
獻金的確能推動某些法案,當然也能阻止,反對陣營也不是不會花錢,這三年,各大互聯網公司給政客們捐款、給K街游說公司撒錢也是不計其數。單單以谷歌公司為例,這三年,谷歌(包括員工)給政客的直接選舉捐款185萬美元,而公司給K街的錢高達1511萬美元。如果仔細研究兩個行業的捐款數據比較,就會得出,互聯網行業對美國政治的影響力在不斷上升,因此SOPA /PIPA能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小,完全可能在委員會階段就擱淺。從這個法案的沉浮,我們也能欣賞兩個行業在國會山展開的壯觀立法戰爭。(作者系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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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評論:維基百科關站和美國反盜版立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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