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是一個社交網絡服務網站,于2004年2月4日上線。Facebook是美國排名第一的照片分享站點,每天上載八百五十萬張照片。近幾年,隨著用戶數量增加,Facebook的目標已經指向互聯網搜索、線支付等領域。
近日,互聯網巨頭Facebook陷入山寨風波,被指抄襲立方網的時間軸(Timeline)功能。
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首席律師徐新明認為:"根據專利保護、版權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規定,知識產權的判定并不難。"
"難點在于損失的評估。"徐新明說,"評估損失的標準包括:原告實際損失數目、侵權者的受益數目、版權的使用費和法院的自由裁量,國內現在是50萬元以下。這些數字要依賴原告的舉證,很難做確定計算,給最終裁定帶來了一定困難。"
日前,Facebook的"時間線"與立方網的"時間軸"功能有許多雷同之處,且使用了立方網的"F8圖標"。立方網于2008年2月9日發布了時間軸功能,而Facebook的發布卻比立方網整整遲了3年。此案件一經確認,則Facebook要面臨怎樣的判決?
國內侵權判決處罰較輕
據徐新明律師介紹,我國對侵權判決的金額處罰是很低的,"一般就是彌補原告的財產損失。現在還沒有懲罰性賠償的判決"。由于侵權行為的成本不高,付出的代價不大,因此,在通過正規途徑得到授權的成本比較高的情況下,有些公司甚至會優先選擇侵權行為。
而在美國,處理知識產權案,懲罰力度較重
美國聯邦的法律、不同州的法律對侵權有雙重規定,法院會作出懲罰性的判決。一旦發生侵權行為,不僅被指控公司要承擔責任,進行賠償,連帶投資人都可能受到一系列懲罰。
"在互聯網方面,國內的公司模仿外國公司是我們常聽說的,只有極少數國內公司會被國外模仿,但這說明我國也有自己的創造優勢。"徐新明說。
熊萬里認為,我國目前還缺乏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意識,因此,"山寨"現象非常嚴重。"創造才是真正的生命力,而中國互聯網急功近利、目光短淺的環境,正是創新最大的阻力。現在我國互聯網的大環境中,當一家小公司費盡心思創新出了一項產品之后,一些大的公司不但不會投資,反而是花巨資去'山寨'小公司的創新,形成不正當競爭。"
徐新明律師表示,"美國的很多公司經常拿知識產權說事,也警示很多國內企業申請專利、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可喜的是,在一些相關案件上,我們能夠聽到國內公司勝訴的消息。雖然不多,但已經證明了我們在進步。
科易網(www.k8008.com)知識產權欄目將持續跟進“Facebook與立方網知識產權糾紛”相關報道,歡迎大家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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