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監會發布一則公告,批準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國托”)和中誠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誠信托”)退出泰康人壽。
兩家信托公司退出
公告顯示,保監會批準北京國托將所持泰康人壽3326萬股股份、3000萬股股份分別轉讓給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下稱“嘉德拍賣”)和盈格興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誠信托將所持有泰康人壽5000萬股股份轉讓給爾富(北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轉讓完成后,嘉德拍賣持有泰康人壽1.6億股股份,持股升至18.9%,仍位居第一大股東,爾富(北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有5000萬股股份,占比5.87%,盈格興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000萬股股份,占比3.52%,北京國托和中誠信托則不再持有泰康人壽的股份。
泰康人壽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本次股權轉讓是正常的股權變更,具體的股份轉讓是股東的自主行為,泰康人壽沒有需要進一步可以披露的信息。
這是泰康人壽自去年以來的第二次股權轉讓。去年3月,法國安盛獲批將其持有的泰康人壽840萬股股份轉讓給嘉德拍賣,2217萬股股份轉讓給新政泰達投資有限公司,1.02億股股份轉讓給高盛集團有限公司,由此全身而退。
清理信托資金持股
不過,此次股權轉讓的一大特點是,悉數退出泰康人壽股東之列的是兩家信托公司。在泰康人壽持股5%以上的股東中,原本有三家信托公司,除了北京國托和中誠信托,還有位居第四大股東的中信信托。
在泰康人壽董事長陳東升去年公開宣布未來三年內實現在滬港資本市場上市的消息以來,此次股權轉讓似乎容易被市場解讀為上市進程之一。不過,上述泰康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國托和中誠信托的退出,其實是基于2010年保監會發布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要求。
《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險公司的股權,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該規定,保險公司的出資人必須股權明晰,并有持續的出資能力。
據了解,中國太保、光大銀行等金融機構上市之前,因其法人股被諸多信托資金持有,被要求限期清理法人股中的信托資金持股問題。
2010年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對保險公司代持股的現象首次在文件中予以明確禁止。而保險公司出資人須股權明晰的規定,又與《信托法》規定的“受托人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相悖。因此,但凡不能提供是以自有資金出資證明的信托出資人,必須退出保險公司。
泰康人壽上述負責人表示,北京國托和中誠信托的退出,與上述規定有關,而不關乎上市進程。據了解,泰康人壽的另一家信托股東中信信托是用自有資金入股,因此不在清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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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兩信托公司退出泰康人壽 泰康表示信托退出無關上市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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