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2月23日晚間消息,美國白宮周四提出一項“權利法案”。通過該法案,用戶的互聯網隱私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而美國政府對谷歌(微博)和Facebook等公司將有更大的監管權力。
美國總統奧巴馬表示,這一法案不會立刻給互聯網公司帶來新的義務,但將是大范圍隱私保護計劃的一部分。這一計劃旨在幫助美國人更好地控制他們的個人數據如何在網上使用。奧巴馬表示:“對于確保個人信息在線安全的明確規定,美國消費者不能再繼續等待。”
近年來,谷歌和Facebook等大型互聯網公司在隱私保護方面備受批評。這些公司秘密追蹤用戶在網上的活動,并使用這些數據來獲得廣告收入。此前,美國國會議員嘗試打擊在互聯網上追蹤用戶活動的行為,但并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互聯網公司曾試圖通過引入隱私保護政策,搶先一步做出變革。不過美國國會和消費者權利組織仍對互聯網公司使用用戶數據的方式感到不滿。
白宮表示,美國商務部將與企業和隱私保護組織合作,根據這一權利法案開發“可執行的”隱私保護政策。谷歌、雅虎和微軟(微博)的廣告網絡服務已同意不在網絡瀏覽器中使用追蹤用戶活動的技術,使消費者更方便地控制隱私設置。
由多家媒體和營銷公司組成的數字廣告聯盟周四表示,將開始引入基于瀏覽器的工具,幫助消費者更好地選擇個人數據被收集的方式。該組織總法律顧問斯圖·因吉斯(Stu Ingis)預計,未來9個月內,瀏覽器中將引入簡單明了的機制,使消費者避免個人數據被收集。
奧巴馬目前正在為今年11月的美國大選做準備。這一計劃中的權利法案包括7大基本的保護措施。消費者將可以控制哪些數據被收集,而企業必須在數據使用計劃方面保持透明。企業還應當確保數據的安全,并對此負責。權利法案還對互聯網公司可以收集的個人數據類型做出合理的限制,并規定用戶可以獲取自己的數據,而這些數據也應當準確。
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接受這些原則。如果企業承諾遵守這些規則,但隨后出現違反規則的現象,那么將遭到強制措施。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FTC”)主席瓊·勒伯維茨(Jon Leibowitz)表示,這樣的行為將被視作欺詐,并可能遭到FTC的罰款或其他處罰。
不過他預計,通過引入這樣的規則,用戶對互聯網商業將更加信賴。勒伯維茨表示:“這將推動數字經濟的增長,以及對互聯網其他方式的利用。”FTC早在2010年12月就起草了隱私報告草案,呼吁在設計、選擇和透明度方面加強隱私保護。預計FTC將很快發布最終報告。(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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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白宮推權利法案欲加強互聯網隱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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