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國外媒體今日發表文章稱,在與唯冠科技的iPad商標糾紛中,如果蘋果選擇抗爭到底,可能因為iPad 3不能在中國市場上市而損失慘重。如果選擇和解,則可能樹下一個危險的先例。無論結果如何,這場糾紛表明,隨著中國在全球消費電子市場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企業所面臨的商標侵權風險也越來越大。
以下為文章內容摘要:
iPotato、isock、icouch和istove等等,以字母“i”開頭,后面隨便組合,從字母“A”到“Z”,然后搜索這些“i××”詞匯,其中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與蘋果有關。
鑒于習慣于將其產品名稱以字母“i”開頭,蘋果當前在中國市場所面臨的iPad商標問題并不是首次出現,當然也絕不會是最后一次。如今中國已經成為全球重要的消費電子市場,但同時也給一些企業或名人帶來了新的煩惱,即保護其品牌名稱。
蘋果當前在中國市場面臨的iPad商標糾紛源自唯冠科技,后者聲稱早在10年前就在中國和其他國家注冊了iPad商標,因此要求蘋果停止銷售其iPad平板電腦。而蘋果則表示,唯冠科技在2009年將其iPad全球商標使用權出售給蘋果,盡管在中國的商標使用權尚未轉移。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游云庭稱,此類案件的數量和種類之所以增多,主要是因為中國公司希望利用商標來強化優勢,或者是為了出名,或者是為了獲得經濟賠償。游云庭說:“這是一個發展的時代,人們對品牌越來越關注。我認為,如果唯冠科技的財務狀況良好,可能就不會起訴蘋果。”
無論該案的結果如何,此次商標糾紛凸顯了在日益重要的中國消費者市場,企業所面臨的商標侵權風險越來越大。
這樣的品牌訴訟案件并不局限于科技市場。前NBA舉行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正在起訴中國服裝廠商喬丹體育,稱后者非法使用其名稱和圖像,包括喬丹的23號球衣。
喬丹在其網站上稱:“我采取這樣的措施是為了保護我自己的名稱和品牌,每個人名稱的所有權都應該歸屬本人。”而喬丹體育則表示,其品牌與邁克爾·喬丹沒有直接關系。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稱:“唯冠科技注冊iPad商標并非惡意,因為早在10年前就已經注冊。但喬丹體育卻屬于惡意,因為在喬丹體育創建前,邁克爾·喬丹就已經出名了。”
法律專家稱,在中國當前的商標申請體系下,申請一項根本沒有計劃使用的商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然后再向后來的真正使用者索取賠償。
福特漢姆法學院(Fordham Law Schoo)客座教授馬克·柯恒(Mark Cohen)稱:“在中國有許多像Apad和Zpad這樣的商標,其實有些企業根本沒有與iPad相競爭的產品,甚至根本沒有任何產品。”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黃武雙認為,這不是法律問題,中國的相關法律很健全,只是有一些人喜歡占便宜。例如,近期在武漢出現了iPhone燃氣爐,以及一些虛假的蘋果零售店。
相比之下,唯冠科技早在2000年就為其“iFamily”系列旗下的“互聯網個人接入設備”注冊了iPad商標,早于蘋果推出iPad平板電腦。
由于iPad 3上市在即,許多業內人士認為,蘋果將與唯冠科技和解。陶鑫良稱:“如果蘋果失去官司,則不能在中國市場銷售iPad,這將給蘋果遭到巨大損失。”
但也有分析人士稱,如果蘋果與唯冠科技和解,在將樹立一個危險的先例。安可顧問(APCO Worldwide)高級顧問詹姆斯·麥克格雷格(James McGregor)稱:“蘋果必須要考慮到下一家公司會怎樣做,就好比美國政府不會屈服于恐怖分子一樣,蘋果可能不會屈服于這樣的商標糾紛。否則,其他企業將接踵而至。”(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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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iPad商標糾紛和解或樹下行業危險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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