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對于湖南道縣祥霖鋪鎮車田村李龍旺、李英夫婦的三個年幼的孩子來說,這句著名的詩句,恐怕是最真切的寫照。
據紅網報道,從2009年底到2011年初,這對生于“90后”的李氏夫婦,先后將自己剛出生幾天的女兒和不到三歲的兩個兒子悉數出賣,得款4萬元用于泡網吧和揮霍之用。當警方找到他們后,這對小夫妻依然堅稱不愿意找回孩子,直到被刑事拘留,他們還在幻想著立即被放出去。(見http://news.sohu.com/20110719/n313901262.shtml)
我相信,那三個被出賣的孩子,一定愛他們的父母,可他們的父母在人間至親面前,卻表現出令人顫栗的麻木和冷漠。對于面前的孩子,這對小夫妻不僅談不上愛,還分明是在臧害。
這是一個令人悲哀到無語的社會事件,更是一幕現實版的人間悲劇。我看到網上有人對此的評價,恨不得用盡人間所有最惡毒的詛咒語言。有人憤怒于李氏夫婦的道德淪喪,也有人聲討他們的極端自私,還有人從法律的角度探討他們應負的刑事責任。但時至今日,光有詛咒和譴責,有何實際意義?在我看來,比譴責、聲討、處罰更重要的,恐怕是探討這幕悲劇背后的成因。
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兒童行為,屬于拐賣兒童罪,李氏夫婦雖然賣的是自己的孩子,但同樣觸犯了這個罪名,并且,由于他們販賣了三個兒童,因此構成刑法上的加重處罰情節,應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相信,這兩個毫無道德情感可言的小夫婦,如果知道自己的行為會有如此嚴重的法律后果,可能會在當初謹慎從事,不至于為了上網吧揮霍的需要而毫不猶豫地賣掉孩子。
從表面看,這對小夫婦的行為確實足夠無良,人們用任何譴責和詛咒的語言或許都不為過。可我依然不愿意去詛咒這兩個小年輕人,不是他們不該罵,而是從更廣闊的社會背景來考察,他們其實和被販賣的孩子一樣,也是受害者。
根據報道,這對小夫婦都是流動農民工的子女,他們出賣孩子的直接動因是生計問題。兩人沒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度日,卻又偏愛泡網吧,加之年紀輕輕,不懂基本的避孕常識,未婚先孕,不到20歲就生了三個孩子。當他們自己都還是懵懂不諳世事的孩子時,卻因為父母的無暇顧及,社會的遺忘,而糊里糊涂當上了父母,又糊里糊涂地犯下了嚴重的罪行。
有人說,這對小夫妻的悲劇,首先在于其父母缺乏對他們的教養。可現實問題是,當越來越多的農民工經年累月地在外奔波,他們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讓他們放下生計去教育孩子,是不切實際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說,李氏小夫妻販賣三個親子的悲劇,其實是當前經濟社會條件發生深刻變化之下的社會傷痕。
首先,農民工及其下一代在人數上正日益增長,但對于這個群體的管理和服務,政府和社會遠未盡到責任。這個數以億計的龐大群體,依然停留在自生自滅的狀態。有關這個群體的教育、醫療、文化和其他社會服務,都還處于碎片化時代。
其次,“農民工子女”這個特殊的標簽,也將這一群體割裂于社會其他群體之外,在當今中國社會,農民工及其子女與其所處的城市或其他棲居地,正在形成越來越寬的社會裂痕。我們每天看到他們,甚至每天和他們乘坐同一趟地鐵、途徑同一條馬路,走過同一座門洞,我相信,如果這個社會給他們多一分牽掛,多一絲關懷,他們一定會帶給我們驚喜,他們一定會讓我們也明白,其實,他們也愛這個社會,愛我們的每一個人。但現在,他們如同被拋棄的“亞細亞的孤兒”,他們活在我們的目光中,我們卻不知道他們愛我;我們和他們之間,有著比生與死的距離更遠的隔膜。
今天,年輕的農民工子女還只是販賣自己的3個孩子,我們還能站到道德的高岸大聲地譴責他們,但明天,如果這個群體依然缺乏教育,依然遠離社會服務,依然和我們所謂的主流人群格格不入,他們會干出比販賣自己孩子更殘忍的事情呢?
我真的不知道,親愛的,我想你也無法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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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賣掉三個親生子的小夫妻其實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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