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 近日騰訊董事局主席馬化騰出售騰訊控股500萬股,每股均價144.25港元,較當天收市價折讓19.64%,套現約7億港元。近年來馬化騰連續減持套現,自2008年6月至今,其已售出4271.82萬股股票,套現33.38億港元,折合4.28億美元。而若以騰訊控股當前股價計算,這些股票價值80.57億港元,折合10.34億美元。
短短三年時間,馬化騰的上述拋售,使其個人財產蒸發約6.05億美元。這個數字遠遠超過當前鳳凰新媒體和世紀佳緣的市值,接近土豆網的6.75億美元。
對賭一年損失18.41億
在最近的7筆交易中,馬化騰共售出2000萬股股票,套現19.13億港元(2.45億美元)。其中在2010年6月7日和2011年8月29日兩天,馬化騰分別拋售500萬股,交易價格均低于騰訊當日收盤價;在2011年3月28日和4月份(4次)的5次交易中,馬化騰每次均以67.806港元的價格售出200萬股,交易價格僅為當日收盤價的35%。
馬化騰2010年6月-2011年8月拋售記錄(BiaNews配圖)
上述交易讓馬化騰損失慘重,以騰訊當前股價計算,這些股票價值37.54億港元(4.82億美元),馬化騰財產蒸發18.41億(2.36億美元)。
一位財經界人士介紹稱,馬化騰之所以以低價將股票賣出,主要是由于其簽訂的兩份鎖定利潤策略期權合約。其中一份合約簽訂于2009年6月4日,騰訊當日收盤價89.9港幣,馬化騰于2010年6月7日賣出500萬股股票,交易價格為102.7港幣,當日騰訊收盤價格為146.9港幣;另一份合約簽訂于2009年3月25日,騰訊當日收盤價55.2港幣,馬化騰于2011年3月28日、4月4日/11日/18日/26日分別售出200萬股股票,交易價格為67.806港幣,期間騰訊股價在200港幣上下浮動。
鎖定利潤策略期權合約,即買賣雙方以一個約定期限和約定價格進行股票交易,期限結束后若股價格高于約定,則高出部分為買方收益;若價格低于約定,則買方承擔損失。據業內人士分析,馬化騰的交易對手應該是財務投資者或投資銀行,在前面兩項交易中,馬化騰以遠低于市價的價格賣出股票,成為“輸家”。
馬化騰低價拋售股份,曾一度導致騰訊股價大幅走低,但整體來看影響并不明顯。在回答媒體問詢時,騰訊方面表示這些交易均屬馬化騰個人財務安排,不會影響公司日常運作。
此前連續拋售損失28.38億
除進行衍生品交易外,馬化騰還在2008年6月至2009年9月期間售出2271.8萬股股票,套現14.26億港元(1.83億美元)。以騰訊當前股價計算,這些股票價值42.64億港元(5.47億美元),這期間馬化騰財產蒸發28.38億港元(3.64億美元)。
馬化騰2008年6月-2009年9月拋售記錄(BiaNews配圖)
這些交易大致分為5批進行,期間亦有騰訊總裁劉熾平、CTO張志東等高管集體減持。馬化騰曾解釋減持的原因之一是,其個人投資過于集中在公司股票,從長期看持股量一定會慢慢下降,他同時強調這完全是出于個人財務安排考慮。
與對賭失敗不同,這些被拋售的股票嚴格來看并不算“蒸發”,當時媒體多用“大賺”來形容馬化騰的套現行為。
此外,馬化騰也未將套現所得用于個人投資,在2008年互聯網大會上他甚至明確表示當時的中國互聯網他并沒有看好的投資領域。
目前尚未有公開信息顯示這些資金用在何處,分析認為馬化騰的套現行為更多是取決于其謹慎且悲觀的個性。
馬化騰為悲觀預測買單
表面上看這3年多以來馬化騰在不斷減持騰訊股票,實際上自2009年后所有拋售股票均為鎖定利潤策略期權合約中所約定的部分,而這些合約都簽署于2009年。因此真正意義上的“不斷拋售”只出現在2008年至2009年期間。
這是一個特殊的時段——全球金融危機網絡營銷在此期間爆發。
馬化騰在當時對于騰訊未來的股價有些過于悲觀,以至于低估了股價走勢,這是其簽署兩份鎖定利潤策略期權合約的主要原因。對于騰訊未來業績,他的估算也過于保守。
這可以在騰訊發布2008年全年財報后的“業務展望”中得到印證。騰訊在財報中表示,“在日益惡化的經濟環境下,隨著越來越多的廣告客戶縮減或延遲廣告支出,騰訊的網絡廣告業務將面臨較大壓力;全球經濟衰退對中國的影響才剛開始浮現,騰訊認為2009年廣告業務將受到重大負面影響,并且很難預測經濟復蘇的時間”。
正是這樣的特殊時期,以及馬化騰的悲觀預測,驅使其簽署兩份合約,以期鎖定自己的收益。然而如雪球財經創始人方三文所說,“即便如公司董事長這樣最核心的人,也無法準確地預測自己公司股票的價格走勢”,馬化騰也只能承擔自己判斷的后果。
名詞
鎖定利潤策略期權合約
鎖定利潤策略期權組合是一款金融衍生品,投資者與交易對手約定一定期限后以約定價格賣出股份,期限結束后若股價格高于約定,則高出部分為交易對手收益;若價格低于約定,則交易對手承擔損失。如果投行又將相反的合約賣給另一個投資者,則對方承擔股價下跌的損失和上漲的收益,即為“對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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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一般認為馬化騰的“對賭”協議賭輸了。事實上,包括蒙牛、永樂、碧桂園等知名企業都曾與投行簽訂過對賭,更有企業家因此賠掉了整個企業。如何既能拿到投資方的錢又能較好地規避對賭風險,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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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馬化騰損失慘重三年損失6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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