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綜合】(記者 易水寒)前有百度文庫的糾紛,后有蘋果公司應用商店APPStore侵犯中國作家著作權案,作家的版權問題屢屢接受挑戰。
“對百度文庫的訴訟已經開過庭了,估計一個月后會判決。對蘋果的訴訟,蘋果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已經被一中院駁回,不知道他們是否會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訴訟。”貝志城表示,“聯盟只做網絡維權,因為作家個人網絡維權很困難,而且成本高。”中國文著協總干事張洪波稱,文著協為很多會員追討過稿費,這類事件比較零散、投訴多、處理起來麻煩,人工成本、時間成本比較高,而回報很少。
中國作家維權聯盟訴蘋果公司應用商店APPStore侵犯中國作家著作權案,又有新進展。蘋果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后,已被北京市二中院裁定駁回。目前,提起訴訟的作家已有13位,索賠額為2300余萬元。
在App Store中涉嫌侵權的電子書程序總共有近百部,書的價格從幾元到十幾元不等,甚至免費。在這些電子書熱賣時,所得收入卻和作者半毛錢關系都沒有。為此,作家維權聯盟在今年3·15之際向蘋果公司索賠5000萬元人民幣。
作家認為,蘋果公司在明知他們為著作權人的情況下,未經許可,將他們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通過信息網絡向社會公眾提供下載閱讀,獲取經濟利益,其行為構成了對作家作品著作權的侵權,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因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貝志城表示:“這次涉嫌盜版的書籍近百本,5000萬元根本不夠賠償損失。無論是蘋果還是百度,我們維權最終針對的并不是這些公司,而是這種行為,我們希望通過維權來改變人們的錯誤觀念——互聯網不是沒有法律的地方,作家的勞動成果應當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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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作家維權聯盟備受波折 前遇百度后遭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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