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盡管iPad為蘋果公司此次財報關注的焦點,但iPhone仍是蘋果利潤的主要來源。
據路透社報道,根據蘋果向美國加州北部地方法庭提交的文件,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蘋果在美國銷售iPhone手機的收益占其毛利潤的49%至58%。而在此期間,iPad則占其毛利潤的23%至32%。
此前,蘋果公司拒絕向外界提供其個別產品的毛利潤數據,并將這類數據融合至公司的整體利潤數據中去。直至此次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中才曝光了更多此類具體數據,也包括了蘋果是如何創造合法利潤的。
要注意的是,毛利潤并非蘋果銷售每部設備所獲的實際利潤,而是尚未扣除產品成本之前的利潤。由此可知,扣除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后所獲利潤才是公司的真正所得。
從整體上看,蘋果公司所創利潤也令外界印象深刻。就其本年第二季度財報來看,截至6月30日,蘋果公司所獲毛利潤已達150億美元,占其總收入的43%。這就意味著,除了iPhone與iPad,蘋果公司全線產品的毛利潤都保持在相當高的水平。由此可見,一直以來,蘋果公司力保低成本以創造高利潤。
根據蘋果公司最新財報,其第二季度總收入為350億美元,其中凈利潤達到88億美元。去年同期,蘋果第二季度總收入與凈利潤則分別為286億美元與73億美元。而iPad與iPhone本年第二季度的銷量則分別為1700萬部與2600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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