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綜合報道】(記者 寧靜)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深圳唯冠創始人楊榮山表示,對和解金額不滿意,和解金額沒有達到預期,但能接受。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和解過程中起到了主導作用,雖然和解金額沒有達到預期,但是深圳唯冠來說,這是一個現實的選擇。
IT商業新聞網記者了解到,深圳唯冠的所有負債約為4億美元,唯冠原本希望和解金額可以解決所有債權人的債務。
謝湘輝表示,由于深圳唯冠的債權人很多,壓力也很大,如果不能達成和解的話,將會面臨很多變數,比如破產等。
據悉楊榮山接受新浪科技連線時表示,“調解受到很多因素影響,但公司接受這一和解金額。這筆錢基本屬于唯冠的債權人,自己希望帶領唯冠轉型節能領域。”
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透露,唯冠現有100多個債權人,如何分配這批錢目前成了最大的問題。楊榮山說,目前唯冠的各項資產已經明晰,各個債權人的清償工作都在進行中。
深圳唯冠處于破產邊緣,主要的估值來自iPad商標,在轉讓商標后,深圳唯冠有可能結束經營。不過楊榮山表示,唯冠集團會繼續重組和轉型向新業務發展,而深圳唯冠只是集團下的一個子公司,此事告一段落后,公司會繼續正常運營下去。
蘋果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問題始于2010年6月,當時蘋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蘋果認為,2009年公司通過英國IP公司從唯冠方面購買了在歐盟、中國、新加坡等7個國家和地區的10項iPad商標權,但是唯冠方面現在拒絕履行涉及有關中國商標權的協議。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隨后,蘋果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2012年2月29日,廣東高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但是當庭未宣判。隨后,在廣東高院的主持下,雙方開始接受調解。
此前,蘋果還曾向漢王科技支付36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2490萬元)和解金,以獲得漢王科技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請或注冊的所有和任何與“iPhone”相關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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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和解金額未達預期 唯冠稱不滿意但接受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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