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昨日確定,去年發生在大連一倉庫的火災造成的實際損失約為1300萬元。
四川長虹昨晚公告稱,2011年11月11日,大連市的中化誠信倉儲公司倉庫發生火災,四川長虹及旗下子公司在該倉庫里面存儲的電視、冰箱、空調等家用電器全部被燒毀。該倉庫內保管的長虹產品物權歸屬于四川長虹及旗下子公司,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中遠倉儲配送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保管及配送。
據稱,在未最終核定賠付金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于2011年12月預付賠款1000萬元。截至目前,已收到保險公司的《保險賠付協議書》,賠付總額為 3613.56 萬元,賠付余款已全部收訖。
公告表示,由于此次火災涉及的資產在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火災未對生產經營產生重要影響。經財務部門測算,本次大連火災案公司獲得保險理賠后實際損失約為1300萬元。
推薦閱讀
廣東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唯冠破產案與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件無關,是否破產主要依據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廣東法院還稱,iPad商標案不存在推遲裁決的問題。此次商標案誰輸誰贏都沒什么好處,和解反而是最妥當的處理>>>詳細閱讀
地址:http://m.sdlzkt.com/a/xie/20111229/150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