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第二任“女財長”劉憶如的閃電請辭,并沒讓鬧得沸沸揚揚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即“證所稅”)風(fēng)波畫上句號。這一季的主角是臺灣產(chǎn)業(yè)大亨、鴻海董事長郭臺銘。
6日晚間,郭臺銘召開記者會,要求臺灣當局征收“分配正義稅”或稱“富人稅”,取代“證所稅”。
郭臺銘的方案是,對全臺灣前300名富人,依比例共計課征180億元(新臺幣,下同)的所得稅。
當天,臺灣新任“財政部長”張盛和隨即回應(yīng),對郭臺銘愿意在財政上多貢獻一些心力的美意“表示感謝”。
“有點勒捐的意味”
今年4月份,劉憶如提議從明年開始恢復(fù)征收“證所稅”。這項稅收早在1990年就因為投資者的反對而被叫停,當時距離其推出僅一年時間,并直接導(dǎo)致劉憶如的母親、臺灣第一任“女財長”郭婉容下臺。
由于近期油價電價齊漲,“證所稅”此時提出,被外界認為并非是一個好時機。自提出以來,臺股市值蒸發(fā)已超3萬億元。
5月30日,因國民黨立法機關(guān)黨團證所稅整合版與“財政部”原先規(guī)劃的證所稅版本差異甚大,臺灣的第二任“女財長”劉憶如主動辭職。劉憶如當時提出,“依據(jù)整合版,以后所有在上市柜股票市場大量獲利的人,仍不需繳納所得稅”,“本人在政策理念上無法認同,自此辭去‘財政部’部長一職。”
劉憶如此前指責(zé)郭臺銘前年賣鴻海股票賺了10億元,卻僅繳348萬元的證交稅。如果依照“行政院”草案15%的稅率,即便持股超過3年可以減半征收,郭臺銘也要繳7500萬元的稅。
臺灣大學(xué)經(jīng)濟系教授、郭婉容的學(xué)生林向愷昨日向早報記者表示,郭臺銘的方案不具有可行性,“郭臺銘對證所稅有意見可以直接表達,這種前‘300大給我捐180億’的做法,有點勒捐的意味,根本不是法制社會的做法。就好像‘政府’要我多捐稅,我就出錢,換取你們別再說了。正確的做法其實還是應(yīng)該回到證所稅上來。” 上一頁1 234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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