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在周末兩天里不停地投訴,濟南市民胡靜還是失去了獲得蘋果公司14天內返還差價服務的最后機會。
3日,胡靜在濟南銀座八一店購買了一臺蘋果32Gwifi版iPad2。8日,蘋果公司為了給新款iPad讓路,宣布原有iPad2全系產品均下調700元。而為了補償像胡靜這樣臨近新品發布時購買iPad2的消費者,蘋果公司宣布在8日調價日之前14天內購買iPad2的消費者均可以獲得差價退還。
14日,胡靜興沖沖趕到銀座八一店要求退還iPad2差價,但商場電器部銷售人員稱,沒有接到商場退還iPad2差價的通知,并拒絕了胡靜的要求。
“都是蘋果產品的銷售商,為什么蘋果公司說的退差價在濟南就不靈呢?”胡靜隨后撥打蘋果公司的服務熱線想問個究竟。蘋果公司客服人員表示,國內只有在蘋果在線商店和北京、上海5個直營店購買iPad2的用戶,才可以直接向蘋果申請退還差價,對其余經銷商,蘋果并沒有做硬性要求。
“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我們買的都是正規渠道銷售的蘋果產品,就應該享受一樣的權利。為什么蘋果要搞雙重標準?為什么經銷商以此為借口拒絕退還差價?”胡靜說。
18日,記者咨詢省城多家蘋果經銷商了解到,由于濟南沒有蘋果直營店,包括蘇寧、國美等大型家電賣場在內,都沒有對消費者開展差價退還服務。“退還的差價,蘋果公司又不會補給我們,我們經銷商憑啥自己掏錢呢?”省城泉城路一家蘋果授權經銷商說。
為了討個說法,胡靜向濟南市消費者協會和濟南市市中區工商局進行了投訴。“能不能要回這700塊錢,我已經不在乎了。我現在就是對蘋果公司的雙重標準表示不滿,希望有關部門能推動這一狀況得到解決。”
蘋果總玩雙重標準
事實上,胡靜遇到的蘋果公司對舊款產品差價退還玩雙重標準,并不是蘋果在中國的第一次。去年3月3日,為了推廣iPad2,蘋果公司宣布在iPad2上市日之前兩周內購買第一代iPad的消費者可以獲得1100元的差價退還。
與胡靜遇到的尷尬一樣,去年蘋果公司依然是對蘋果在線商店和京滬兩地的直營店開展差價退還,其他經銷商則被排除在外。
事實上,在中國之外的其他市場,類似蘋果iPad差價返還這樣的價格保護政策已經是普遍實施的服務措施,但是在中國,消費者面臨的卻是一場帶有傲慢和歧視的雙重標準。
蘋果公司數據顯示,2011年,蘋果公司的各類iPad銷售量在6千萬臺以上,其中中國銷量約占10%即6百萬臺左右,但國內蘋果的直營店只有寥寥5家,從官方渠道購機的人只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是從各地經銷商處購買。也就是說,真正能享受差價補償的蘋果消費者還是少數。
對此,中消協首席律師邱寶昌連續兩年指出,無論消費者從哪種渠道購買iPad,都是蘋果公司的用戶。(蘋果)不能有選擇性地對待,否則對用戶不公平,也必將傷害用戶的信任與忠誠度。
不過他同時指出,要在法律層面上認定蘋果公司違反法律法規有一定的難度。因為經銷商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合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跟蘋果公司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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