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7日消息,蘋果目前正就移動設備專利訴訟與競爭對手多線作戰,但據知情人士透露,蘋果有意同競爭對手和解。
知情人士稱,蘋果已經第四次向摩托羅拉移動和三星電子提起和解,方式為收取專利授權費用;但這并不是什么新策略,至少一份以上的法庭文件顯示,蘋果起訴三星等公司之前,就曾與其進行談判,尋求和解。
知情人士表示,蘋果并不打算向所有對手提供專利授權,或者開辟授權業務。不過,蘋果與使用谷歌Android系統的智能手機廠商之間的專利訴訟中有勝有負,這或許導致蘋果考慮與這些廠商達成和解。蘋果并未直接起訴谷歌,而是針對使用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的智能手機制造商提出告訴,這就致使各廠商拿出自己的專利對蘋果進行反訴。
消息人士稱,由于Android操作系統增長迅速,所以想通過禁令將該系統排擠出移動市場的做法已不再有用;而選擇收取授權使用費可以增加Android設備的開發成本,降低手機廠商使用該系統的可能性。
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蘋果在一次談判中,曾向對方提出每臺設備支付5美元至15美元的專利費(約為每臺設備銷售凈額的1%至2.5%),而摩托羅拉卻因向蘋果每臺設備收取2.5%的專利費而備受指責。
消息人士都無法確定蘋果目前是否正在展開和解談判,但表示蘋果正在就此進行磋商。
然而任何形式的專利授權許可似乎都違背了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生前的聲明。在《喬布斯傳》中,喬布斯說他寧愿“花光蘋果的每一分錢”與那些抄襲蘋果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產品技術的競爭對手抗衡,他尤其是對谷歌使用了攻擊性的言辭。
蘋果目前的現金儲備遠超于其競爭對手,所以蘋果并不需要通過收取授權使用費來換取收益;如果蘋果贏得訴訟讓法院下達禁售令,禁止其競爭對手進行產品銷售,或強制他們修改并移除侵犯蘋果專利的相關功能設計,對蘋果來說似乎更加有益。
蘋果表示,在一些情況下,公司曾試圖在阻止訴訟的發生。蘋果去年在澳大利亞法院中表示,喬布斯早在2010年夏天就已開始與三星進行了談判,部分原因是兩家公司有著很深的合作關系,但三星在2010年秋天推出了其首款基于Android操作系統的平板電腦Galaxy Tab,致使談判最終破裂。
蘋果的競爭對手一直認為蘋果十分頑固,不愿達成和解協議。知情人士透露,德國法院要求蘋果重新遞交有關摩托羅拉的專利授權許可協議的大量提案;他們表示,蘋果為此準備了約10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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