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綜合報道】1月11日消息,IT商業新聞網獲悉,iPad內地商標案中,蘋果公司一審敗訴,蘋果對這一判決不滿,已經提起上訴,其訴求是將深圳唯冠持有的iPad內地商標判定為蘋果公司所有,并將唯冠電子追加為被告人。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實際上,該案件的結果已經成為影響iPad內地命運的首要因素,蘋果對此一審結果當然不愿“認命”。
蘋果最大的漏洞在于,唯冠國際雖然是深圳唯冠的股東,是商業上的實際控制人,但在法律上卻是獨立的民事主體,不能代表彼此。
按照中國商標法的規定,侵犯商標權行為的賠償有三種:首先是權利人的損失,其次為侵權人的獲利,最后是法定賠償。在本案中,權利人深圳唯冠因為蘋果使用iPad商標遭受了多少損失?這也許沒辦法認定,但蘋果公司在華使用iPad商標銷售了多少平板電腦,賺了多少利潤卻算得出來。
如果沒有有效的措施盡快扳回一局,蘋果在訴訟的過程中或將陷入進退兩難的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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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iPad商標權案續:蘋果反訴深圳唯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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