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訊】(記者 蕭然)2011年4月21日,商業軟件聯盟對外宣布,其代表成員公司微軟公司在福州市的一起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百集團”)的軟件著作權糾紛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主持下達成和解,東百集團承諾積極推進微軟公司軟件產品正版化,向微軟采購并補償合計人民幣90萬元。這是商業軟件聯盟在世界知識產權日期間推動軟件正版化方面所取得的又一成果。
東百集團是福建省最大的集房地產、證券金融、旅游、餐飲、娛樂等為一體的大型商業企業集團,于1993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微軟公司于2010年12月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并向福州中院提起訴訟。2011年4月6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達成上述和解。
商業軟件聯盟中國區總監兼首席代表姚欣表示:“作為國內大型上市企業的代表,東百集團與微軟的最終和解對其他上市企業軟件合規進程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上市企業作為具有表率作用的優秀企業,有責任和義務在軟件正版化方面為其他企業發揮正面、積極的示范作用。當前,國務院正在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專項行動,上市公司更應該從嚴遵守國家和證監會的規定,積極做到自身的軟件合規,避免法律風險。”就本案結果而言,東百集團作為一家具有影響力的上市公司,在以實際行動保護知識產權方面作出積極表率,對于企業自身的規范化經營和未來良好發展具有正面的意義。
目前,無論是國外的相關法律如薩班斯法案,還是我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都對上市企業軟件合規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上市公司若涉及盜版軟件的訴訟事項應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年報“重大事項”中如實披露該事項的基本情況、涉及金額、及預計負債等信息。在商業軟件聯盟投訴的案件中,已有上海與廣州的兩起案件分別涉及到上市公司或其參股子公司因使用盜版軟件而在半年度或年度報告的“重要事項”中披露了其涉嫌侵犯軟件知識產權的訴訟,對公司的名譽與股價造成影響。
本案的主辦律師衛臻浩表示:“本案最終以和解結案,福州中院發揮了重要作用。福州中院充分發揮法院的審判職能,加強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為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國軟件聯盟常務副理事長兼全國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專家鄒忭表示:“目前,國務院正在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專項行動,企業的軟件侵權行為是嚴查和治理的重點之一。我們希望上市企業能充分認識到正版軟件的價值,建立良好的內部機制,規避法律風險。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向海外市場,實施軟件合規,及時規避法律風險,是上市公司必須跨越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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