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包規定,消費者可以通過退貨后再購入的方式,獲得差價補償。
蘋果從來不缺新聞。iPad 2上市的熱潮還沒過去,老款iPad的差價退款問題立刻又成為焦點。從官網、直營店購買的iPad,只要在兩周內購買,就可以得到1100元降價補償;但如果從非上述渠道購買,消費者面臨著無法得到降價補償的問題,應該怎么辦呢?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蘋果這么做,不合情,但合法。在美國等主力市場,從百思買等第三方渠道購買iPad的消費者,也可以同樣得到100美元的差價退款。而且iPad都是蘋果公司生產,憑什么購買同樣的商品要受到差別對待?憑什么消費者待遇內外有別?這是不合情的地方。而合法的地方呢,則在于從第三方銷售渠道購買的消費者,沒有與蘋果直接達成購買協議,所以要退款也應該與購入機器的銷售方交涉,而不是要求蘋果直接支付。
這是第一步,消費者首先要明確,自己應該向哪一方索取差價退款。第二步,用什么理由索取。蘋果公司聲稱對經銷商售出的iPad不予退款保證,但中國有三包規定。只要電器售出后包裝無損、沒有人為造成損壞,就應該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十五天內換貨的規定。也就是說,即使沒有蘋果公司的規定,嚴格按照三包規定執行,消費者也可以通過退貨后再購入的方式,獲得差價補償。
有的消費者的情況比較特殊,購買超過了一周,但在兩周之內,只能換貨,不能退貨。這種情況就只能在了解下述特殊情況的前提下,去爭取自己的利益了。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次退款風波中,京東、國美、蘇寧等大型電器銷售商,都聲稱自己墊款來解決退款問題。而在國外的百思買,卻未必是自己掏錢。因為蘋果公司對iPad 1代的降價看似幅度巨大,但卻是該公司一貫的產品價格慣例。也就是說,一個產品推出之后,公司方面不會主動降價;但在新產品推出之后,老的產品一定會有一個較大幅度的價格調整。
這與其他電器制造商的作風明顯不同。以同在手機領域的競爭對手MOTO和諾基亞為例,MOTO手機是出了名的跳水王,手機上市時標價很高,但基本上會逐月下降,降幅達到兩千元的產品不少;諾基亞的產品也同樣,例如8800上市時標價8000多,后來跌價到3000多。國內的經銷商多習慣于這種傳統的逐漸降價方式,習慣小批量、高頻次進貨。而對于生命周期內從不降價又非常暢銷的蘋果產品,經銷商忘了“新品推出舊款降價”的原則,從而在與蘋果交涉代理事宜時沒有提及“差價補償”的問題,導致了最終的墊款被動。
因此,那些不在三包退貨時間范圍內的消費者,就只能去向相關銷售商施壓,由他們再去與蘋果交涉。
最后還有一點,無論是否知情,從各個銷售點購買到水貨iPad的消費者是不可能獲得差價退款的,因為水貨機器基本上都已經過了兩周退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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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未獲差價補償的蘋果iPad機主可考慮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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