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新聞集團發布了專門針對iPad的新概念媒體“The Daily”日報,開啟了iOS平臺付費訂閱式媒體的新時代。上周,蘋果宣布訂閱式付費服務向所有內容發行商開放。不過蘋果的“強制性”政策立即引起了軟件開發商、內容提供商等的廣泛質疑。
蘋果在訂閱政策中規定,如果發行商在軟件之外推廣訂閱服務,則相同或更好的內容必須同時以蘋果的“In-App Subscription”軟件內訂閱渠道提供。而只要是通過軟件內渠道訂閱的收入,蘋果就將獲得30%的分成。
開發商、發行商紛紛質疑,蘋果30%的分成會將訂閱式內容提供者的利潤空間蠶食殆盡。而且軟件內訂閱肯定比第三方渠道訂閱更加簡便,因此如果同時以兩種方式提供訂閱,則蘋果可得分成的軟件內訂閱途徑一定會占去絕大部分用戶。無論報紙、雜志訂閱或是影視點播包月服務,都要給“渠道商”蘋果白白拿去30%的收入,這實在令人忍無可忍。
今天,訂閱式閱讀提供商Readability就在公司博客中發表了一封公開信,強烈抗議蘋果的訂閱式策略。做出如此激烈反應,因為他們的情況有些特殊。其運營模式本身就是將70%收入交給內容作者,自留30%。如果按照蘋果的訂閱模式,則他們將失去所有的收入。
以下為公開信全文:
親愛的蘋果:
我們是來自Readability的朋友。還記得我們么?你們在去年的Safari瀏覽器中就使用了我們的技術。(譯注:蘋果Safari 5中的閱讀器模塊來自Readability開源項目)我們寫這封公開信的原因是——嗯——我們現在有點生氣了。
上周五,你們通知我們,我們的Readability iOS軟件審核未獲通過。在解釋拒絕原因時,你們指出了App Store審查指南中的11.2條款:
11.2 使用除In App Purchase(軟件內支付)API之外的系統,在軟件內購買內容、功能或服務的軟件將被拒絕。
顯然我們對此決定非常失望,并且對此條款的寬泛性表示驚訝。如果包括了“功能或服務”,則顯然你們是要涵蓋所有訂閱式軟件,而不僅僅是那些內容訂閱服務。Readability的運營模式非常特殊,我們收取的服務費中70%直接交給了作者和發行商。如果我們采用軟件內支付模式,你們的30%分成將徹底摧毀Readability的生存空間。
在我們冷靜下來之前,我們還希望分享我們現在的感受:我們相信你們的新政策過于貪婪了。像我們這樣的訂閱式軟件在App Store軟件銷售中不過是九牛一毛,對你們的整體收入來說更是微不足道。你們通過硬件銷售以及構建整個軟件生態系統,已經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每一則iPad或iPhone電視廣告都把像我們這樣企業開發的軟件擺在了臺前。這是一種健康互利的做法:像我們這樣的軟件得到了曝光率,而你們展示了這些軟件給你們的硬件帶來的活力。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現在感到困惑的原因。
事先說明,我們認為你們推廣這一策略是非常正確的。在我們看來,這是你們的硬件,你們的渠道,你們執行任何自己喜歡的策略都是正當的。不過把這種政策強加給所有網絡服務、網絡應用,不允許他們在iOS之外提供任何價值的做法,將會大大打擊像我們這樣小型企業投資iOS軟件服務的積極性。從Readability的角度來看,我們的選擇會非常簡單:繞開你們,走向網絡。
自我們重新以網頁應用的形式發布以來,我們已經得到了來自各種瀏覽器、操作系統和設備的大量用戶,既有來自移動設備的,也有來自桌面系統。向前看,我們計劃加倍努力,使用最新網絡技術提供最佳的閱讀應用體驗。
新的Readability服務源自于網絡的天生自由性。就如同我們閱讀服務中的內容來自網絡一樣,我們的軟件應用就像網絡中的節點一樣可以自由生長,不會被任何人阻擋。我們幾個月前就這樣說過:“對于我們來說,網絡是最正確的博弈。”
至今,我們仍然希望能夠通過原生iOS客戶端給閱讀者以最佳的使用體驗。我們希望你們能夠改變主意。如果你們能夠改變,我們會非常高興的重新提交Readability iOS軟件。
此致敬禮
Readability團隊
P.S. 如果你們能在收取的30%費用中,像我們一樣將70%分享給作者和發行商,我們將非常樂意使用軟件內支付系統推出Readability for iOS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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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軟件開發商質疑蘋果訂閱分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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