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11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臺灣電子業巨頭富士康總裁郭臺銘向歐盟提出質疑,聲稱歐盟在對LCD面板制造商價格操縱行為罰款中不應該免除韓國的三星電子公司,因為這家韓國公司也是價格操縱行為的主要實施者。
本周三,鑒于2001年至2006年之間其所實施的價格操縱行為,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對韓國的LG顯示器公司以及臺灣的四家制造公司合計處以6.49億歐元(約合8.63億美元)罰款。作為全球最大的LCD制造商,三星電子當時也參與實施了LCD價格壟斷行為。據歐盟委員會稱,三星電子之所以沒有受到罰款處罰,是因為它對這一價格操縱行為進行了揭發。
富士康不生產LCD面板,但郭臺銘是臺灣奇美電子(Chimei Innolux Corp.)的主要股東。在這次處罰中,奇美電子被歐盟罰款3億歐元。另外三家臺灣公司友達光電、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分別被罰款1.168億歐元、900萬歐元和810萬歐元。全球第二大LCD面板制造商LG顯示器公司,遭受歐盟2.15億歐元罰款。
歐盟的這次罰款處罰,針對的是電視和電腦所用LCD顯示器面板價格操縱行為。郭臺銘周五晚些時候向媒體表示,三星電子和LG顯示器公司領導了當時的價格操縱行為,臺灣的幾家制造公司只不過在同他們合作。他稱:“如果作為全球第一和第二的這兩家LCD制造商不領導當時的價格操縱行為,而作為全球第三和第四的臺灣兩家LCD制造商有能力去進行操縱嗎?”
郭臺銘還暗示,三星電子只是告知了政府,而這是打擊它的臺灣競爭對手計謀的一個組成部分,“韓國公司采用所有可能的手段為的是打敗我們。”三星電子發言人詹森·金(Jason Kim)對郭臺銘的上述言論沒有給予評論,只是說“三星電子尊重歐盟的裁決”。
歐盟委員會表示,所涉及的LCD制造商在2001年10月至2006年2月期間曾密謀了約60次,地點主要在臺灣的酒店,他們把這些次密謀叫做“液晶會議”(Crystal meetings)。除了價格操縱,他們還交換未來生產及其它業務計劃信息。歐盟委員會聲稱,這樣的價格操縱行為對歐盟市場約70億歐元的LCD面板銷售產生了影響。
郭臺銘表示,歐盟委員會作出處罰決定時沒有給予奇美電子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奇美電子將會采取行動,直到歐盟委員會給予澄清。友達光電表示將予以上訴,而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對此事還沒有作出計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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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郭臺銘質疑歐盟裁決 稱三星系操縱價格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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