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將中國作為生產基地的跨國公司都很難解決工人超時工作的問題
富士康很可能再次成為眾矢之的。
就在人們逐漸淡忘今年6月前它在中國內地的工廠發生12起員工跳樓事件之際,11月5日凌晨,富士康深圳園區的一名23歲男性工人再次跳樓自殺。
比發生“第13跳”更讓富士康感到棘手的是中華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郭軍11月3日的公開批評。他指責富士康讓員工“每月加班超過100小時”(等于每周工作65小時),嚴重違反了《勞動法》中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包括加班)最多為48小時的規定。
但富士康并非特例。對于絕大多數在中國擁有供應商的跨國公司來說,他們都只能勉強保證工人每周工作時間不突破60小時。
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在跨國公司開始使用自己的檢查人員或聘用第三方,通過“驗廠”的方式來督促供應商改善工人生存狀況后,工廠在杜絕童工、安全生產等問題上都有所改善。惟獨超時工作問題無法解決。“目前,在中國只有不到20%的工廠能夠做到不超過60小時。”一位參與制訂社會道德責任標準SA 8000(這是國際通用驗廠標準之一)的NGO工作人員說。
造成這一情況的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國在全球供應鏈中的末端地位所致。加工企業接受訂單的時間和數量無法由自己控制,“訂單密集時,工人勢必超時工作。”一位第三方驗廠人員說。那些通過改善管理逐漸縮短工時的工廠會因為這一點備受跨國公司青睞—更多的訂單蜂擁而來,迅速打破了工廠脆弱的工時管理系?統。
供應商們不得不想方設法與高起點的《勞動法》周旋:通常的方法包括在當地勞動部門取得臨時加班證明,或與工人協商—最糟糕的是偽造工時記錄。市面上出現了專門編寫工時記錄的軟件,它們被制造得越來越完美無缺。一位跨國公司的驗廠人員說:“如果只是為了擺脫輿論譴責,做出姿態將驗廠工作委派給第三方檢查機構,或僅僅試圖從紙面上維護《勞動法》,工時問題最終會淪為政府、跨國公司與被檢查工廠之間的‘Paper Work’(紙面作業)。”
有一部分人認為這一死結可以在有責任心的跨國公司、NGO、第三方驗廠人員和中國當地政府的合作中被慢慢解開:跨國公司妥善安排生產;NGO跟隨驗廠人員檢查以確保公正性;地方政府則應正視《勞動法》已被普遍違反的現狀,切實推動當地企業改善管理。
但郭軍在11月3日的發言中還指責富士康忽略了對人的關注。“這比工時問題更難解決,”上述NGO工作人員說,“它是連驗廠和標準也無法觸及和管理的。” 上一頁1 2 下一頁進入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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