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平板電腦iPad入境需繳納千元關稅的消息備受關注。“就是因為攜帶iPad和iPhone 4入境的游客太多了,所以我們會有針對性地檢查。”深圳海關羅湖口岸有關負責人昨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目前被查獲的iPad需要繳納稅款1000元,這是根據海關總署的有關規定執行的,這些規定也是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可的。
“至于商務部向海關總署發出關于計算機類產品進口關稅待遇的咨詢函,并不能改變目前的現狀。”上述負責人說。
征稅依據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4年第7號》文件,iPad被歸類為20種不予免稅商品中的微型計算機,完稅價格為每件5000元,稅率為20%。有報道稱,部分消費者認為在香港購買的iPad才3000多元,但在確定稅基時定為5000元,而且現在很多電腦產品比如上網本的價格不到5000元,如果都計為5000元,顯得不公平。商務部相關部門已收到關于計算機類產品進口關稅待遇的咨詢,并向海關總署相關部門發出咨詢函,商請提供計算機產品進口關稅待遇答復建議。
針對上述消息,商務部新聞處昨天對本報表示,無法證實該消息。另有相關人士對記者稱,海關的相關措施若是違反了世貿組織的規定,商務部有職責發出咨詢函。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對本報表示,該規定可能違反了WTO貨物貿易項下的海關估價協議,該協議稱,如果(消費者)向海關納稅,應以正常交易價格繳納稅款。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在香港以3000元購買了iPad,那么最終應該以3000元作為稅基。
商務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今年8月曾就海關總署“50元新政”發出過咨詢函。“50元新政”指的是海關總署曾發布的第43號公告,該公告稱,從9月1日起,取消過去對個人郵遞物品500元的免稅額,并且對郵遞進境物品應繳進口稅超過50元的一律按商品價值全額征稅。海關方面當時表示,此舉旨在打擊假借個人自用包裹入境實施走私貿易的行為。
記者昨天在蘋果香港網站查到,蘋果3G版iPad的售價分別為16G 4888港元、32G 5688港元、64G 6488港元。 上一頁1 2 下一頁進入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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