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埃利森的當頭一棒,震碎了埃里克·施密特一個價值100億美元的夢想。
8月13日,甲骨文發表新聞稿,稱就Android系統侵犯Java版權和專利一事將狀告谷歌。它在新聞稿中表示:“谷歌在開發Android的時候,明知故犯地先后多次直接侵犯甲骨文公司Java相關的知識產權。本次訴訟的目的在于讓他們為自己的侵權行為付出適當的代價。”在隨后向美國地方法院提交的訴狀中,甲骨文具體地提到:Android等操作系統以及運行該系統的設備侵犯了甲骨文公司7項專利。
據悉,此次甲骨文聘請了大衛·博伊斯來負責其Java侵權訴訟。博伊斯在業界素有“微軟殺手”之稱,曾在10年前代表美國司法部在反壟斷訴訟中擊敗了微軟。
谷歌的發言人對此回應:“甲骨文公司毫無根據地指責谷歌和Java社區,我們對此深表遺憾。Java開源社區不受任何一家公司控制,谷歌將繼續堅持開源標準,并繼續與業界同仁共同打造Android平臺。”谷歌并沒有直面回應“7項侵權”之說,相反,它以維護開源軟件社區作為自我辯解、博取輿論支持的第一招。
事實上,谷歌侵權Java一說并非“莫須有”的罪名。三年前,當時Java的版權所有人Sun公司就已經與谷歌交涉過這件事情。不過,為了聯手對付微軟,這兩家公司經過了一段短暫的“蜜月期”。但此后風云突變,甲骨文公司強勢收購Sun,后者與谷歌的這段恩怨轉嫁給了好斗的拉里·埃利森。
谷歌“偷天換日”
2005年,谷歌與Sun建立了伙伴關系,雙方將互相推廣和經銷對方的軟件產品。
根據協議,谷歌幫助推廣Sun的開源辦公軟件,以應對微軟在桌面軟件市場壟斷形成的巨大威脅;Sun則在用戶下載Java后的運行環境中提供 Google工具條。當時,Java是過去十年里應用最為廣泛的開發工具,手機生產商如果想使用Java,必須給Sun繳納一定的版權使用費用。不過,谷歌并不喜歡Sun的Java授權方式,尤其是當它決定推出Android平臺后。按照當時通用的公共授權書(GPL),任何改進Java的技術,研發者必須拿到社區共享。但這顯然不利于Android平臺的推廣。
谷歌的工程總監安迪·魯賓對此解釋說,“如果采用通用的公共授權書,那么三星想研發一款與LG性能不同的Android手機是不可能的。因為三星所作的任何程序改善、用戶界面的完善等都必須反饋出來。”他認為GPL在應用層面上沒有可操作性。
隨后,谷歌自行重新編譯了部分Java技術,好讓程序人員把Java程序轉為Android機器可執行的程序代碼。
谷歌這種“偷天換日”之術在計算機行業被稱為“技術克隆”,幾十年前就已經在業界流行。其侵權所造成的法律風險的高低取決于對原有技術的改造多少。當時擔任Sun軟件部門主管的里奇·格林稱:“若按照加州當年的法令,谷歌對Java技術改造得再干凈,也可以找出破綻。”事實上,從Sun跳至谷歌的 Java重量級專家可不少。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 Sun對谷歌的怨怒爆發,開始反對谷歌使用Java的方式,稱其繞過Sun和Java社區擅自“篡改”Java技術,卻不支付任何使用費用。根據當時授權費標準計算,原本Java可以為Sun公司創造10億美元的收入。近日,Java創始人之一的詹姆斯·高斯林也稱:“Sun公司曾試圖讓谷歌注意與 Java相關專利,以讓谷歌支付一定的使用費用,彌補研發成本。”他還說:“谷歌已經建立了一套盈利模式,但不會與別人分享。”
最終,Sun沒有將谷歌告上法庭,詹姆斯·高斯林的說法是“Sun并不熱衷于打官司”。業內則有人分析指出,當時的Sun已經麻煩纏身,根本無法估計與谷歌之間的專利糾紛。
對于甲骨文起訴谷歌,高斯林認為這無需驚訝,“這就是甲骨文的行事方式,他們一向好斗”,不過,他認為這件訴訟與維護Java的版權無關,而是一場“自我、金錢、權利”的游戲。
“魔鬼”不會坐視
在詹姆斯·高斯林看來,起訴谷歌是甲骨文蓄謀已久。他在博客中寫道:“在甲骨文與Sun的整合會議中,我們一直被盤問Sun與谷歌之間的專利問題,當甲骨文的律師聽到這些時,他們興奮得兩眼放光。”
專利訴訟往往耗費大量時間和材料,但對大科技公司來說卻是一件有利可圖的事情。并且,Java專利的價值早已被證明。
2004年,在長達一年多的Java侵權案中,微軟與Sun達成和解,微軟向后者支付9億美元解決專利訴訟。在此前,Sun將2002年的微軟壟斷案也加在原來的專利訴訟中,這樣微軟再次向Sun支付7億美元解決壟斷官司。此外,微軟還向Sun另付3.5億美元作為今后使用Java技術的使用費。一場官司就為Sun換得了19.5億美元的收入。
Gartner的最新數據顯示,2010年第二季度,Android操作系統一舉超過蘋果的iOS系統,成為全球第三大操作系統,其市場份額為17.2%,僅次于諾基亞 Symbian的41.2%,RIM(黑莓)操作系統的18.2%。在北美市場,Android的份額甚至超過了RIM的系統。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Android智能手機用戶量大幅增長后,有望每年給該公司帶來“100億美元或以上的收入”。
被高斯林成為“魔鬼”的甲骨文公司董事長兼CEO拉里·埃利森不會坐視施密特輕松地將100億美元收入囊中,更何況他手中確實握有谷歌的“把柄”。
開源軟件專家卡羅·達法拉指出,甲骨文發現了這樣一個基本的事實:在智能手機時代,它收購來的Java的價值正在流失。對于Java的移動版本,Sun 還沒有明確的規劃,既沒有推出新的版本,也沒有替代品。此時谷歌力推的Android(一個可以視為以Java為基礎的系統)正在迅速擴張,它的存在對甲骨文來說是個威脅。而谷歌的辦法又可以被其他任何人復制。“甲骨文此次起訴谷歌就是為了確保沒人可以利用Java研發一個免費的、無人控制的副本。”達法拉說。
業內人士指出,甲骨文與谷歌有可能最終達成專利使用協議。不過法律專家認為,在訴訟谷歌Android侵權一案中,甲骨文沒有提及具體的金額,但它提到谷歌“7次”“明知故犯”,若甲骨文勝訴,它獲得的賠償將是要求金額的三倍。
漁翁得利
甲骨文起訴谷歌侵權,它引發的騷動像病毒一樣在硅谷傳開。很多人都在猜測,甲骨文下一個起訴的是不是使用Android的手機生產商,摩托羅拉或者三星等;還有人甚至懷疑專利訴訟案是否將影響到Android開放平臺的發展速度。
有觀點指出,隨著Android的增長,或還將遇到其他的專利訴訟。
早在今年3月,蘋果已經針對臺灣手機代工企業宏達電提起了一項專利侵權訴訟,該訴訟涉及“蘋果20項與iPhone用戶界面、底層架構和硬件有關的專利”。當時業界則認為,這項訴訟是蘋果阻擊Android的一種方式。
IDC分析師艾爾·希爾瓦認為,多起訴訟會讓Android的競爭對手,如微軟等獲益。甲骨文針對谷歌的訴訟為微軟的智能手機操作系統WindowsPhone7帶來了契機,開發者與消費者對于Android平臺手機的前景開始擔心和疑惑。
這起訴訟也將推動微軟Microsoft.NET(一種面向網絡,支持各種用戶終端的開發平臺)的發展。此前,Microsoft.NET的首要競爭對手就是Java。
在甲骨文起訴谷歌后,一些開發者在微型博客網站Twitter上發布信息稱,甲骨文起訴谷歌將促使他們轉而使用微軟的開發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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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Android樹大招風惹人怨 甲骨文緊盯谷歌侵權案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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