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盜版,微軟購買了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后,起訴中關村一家規模不大的小公司——北京思創未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索賠50萬元。昨天,市一中院開審此案。
昨天9時,身穿黑色西服的兩名微軟代理人在原告席上落座,與之相對的被告方僅有一名律師出庭應訴。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微軟的兩名代理人說話有理有據,顯出咄咄逼人的氣勢。而被告方律師似乎只有“招架之勢”。
為了打擊“山寨”軟件,獲取思創未來公司侵權的證據,微軟在案外做足了“功課”。微軟的代理人說,微軟聘請了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收集侵權的線索,確定了侵權人,然后,微軟委托公證人員和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人員共同去被告銷售門店收集證據,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在2008年10至11月間,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分三次從被告公司購買了12臺電腦,這些電腦里面所安裝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軟件屬于盜版軟件。
微軟的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厚厚一摞證據材料,其中包括對購買12臺電腦的公證書。微軟的律師介紹說,他們總共有25份證據,按照證明目的分為三組,第一組證據證明微軟的辦公軟件等是合法注冊的,微軟享有相應的權利,第二組證據證明被告公司存在侵權行為,第三組證據證明微軟為此次維權所花費的各項費用,如調查費及取證費14萬余元、公證費1.8萬余元、律師費5萬元。
“我們賣的不是電腦,而是配件。”在微軟強勢的證據面前,被告代理人說,該公司禁止銷售人員協助客戶安裝盜版軟件,也對客戶做出提醒,不能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盤、軟件,該公司對因為客戶安裝盜版軟件造成的硬件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對于微軟購買到安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被告代理人表示,微軟委托的人員存在“故意引誘”的情況,事發時,微軟聘請的調查人員執意要求該公司銷售人員為其安裝盜版軟件,銷售人員拒絕后,調查人員以不給預裝軟件就退貨來威脅銷售人員,銷售人員為促成交易從而得到公司提成,自行購買了盜版軟件來安裝,這完全是員工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客戶購買我們的配件后,我們應客戶要求協助其組裝電腦,從不會為客戶安裝盜版軟件的。”被告代理人強調,該公司銷售電腦配件只賺取微薄的利潤,從沒有以盜版軟件獲利,微軟公司的“誘買”行為存在“惡意”。被告公司不同意賠付微軟50萬元。此案將擇日宣判。(編輯:王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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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微軟知假買假索賠50萬 被指“惡意誘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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