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頗受業內關注的“3百大戰”及“3方大戰”,相繼進入訴訟階段。盡管這場訴訟大戰的結果目前還暫不而知,但一系列訴訟案件對于國內互聯網公司來說,都具有典型的參考意義。如何才能維護自身名譽不被惡意侵害?不妨看看奇虎360在應對競爭對手的惡意抹黑時,連續三場獲得勝訴的案例。
2010年2月1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對奇虎360訴北京瑞星/藝進娛輝/三際無限涉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判決,認定北京瑞星/藝進娛輝/三際無限等三家公司對奇虎360構成不正當競爭侵權成立,應立即停止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相關媒體上公開澄清事實、賠禮道歉,以消除對奇虎360公司聲譽造成的不利影響,并賠償360公司損失980萬元。
圖1:面對競爭對手惡意抹黑 360連續勝訴三場
圖2:瑞星在《北京青年報》上發表道歉聲明
2011年12月7日,西城法院就奇虎360訴金山網絡CEO傅盛一案作出判斷,認定傅盛發表不實言論侵害了奇虎360公司名譽權。被告需在5家媒體上發表道歉聲明,并賠償奇虎360名譽損失100萬元。
2012年 3月1日,西城法院對奇虎360起訴返利網一案作出判決,認定被告返利網侵犯原告奇虎360公司名譽權,須在5家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以消除其對360公司聲譽造成的不利影響,同時賠償360公司名譽損失100萬元,并承擔本案合理費用及相關訴訟費用。
通過以上三起訴訟案件我們可以看到,盡管當前中國互聯網監管體制還有待完善,但無論是誰在正當的商業競爭過程中使用“惡意抹黑”等不正當手段蓄意攻擊競爭對手,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愿伴隨著這一系列侵權案件的審判結束,相關企業能從中得到應有的教訓,即注重企業道德和文化的建設,勇敢擔負起一個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
附:360連續三場勝訴訴官司一覽
2010年2月,北京瑞星/藝進娛輝/三際無限對奇虎360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980萬元;
2011年12月 傅盛侵害奇虎360名譽,被判賠償100萬元;
2012年3月 返利網侵害奇虎360名譽,被判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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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應對競爭對手惡意抹黑 360連續三場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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