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今天發布《2010年浙江省消費申訴評析報告》,報告顯示,2010年,浙江消費者對手機問題的投訴已經超過同屬家電類的“四大件”(空調、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之和。
2010年,浙江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12315熱線(以下簡稱工商12315)共受理消費申訴案件77498件,其中商品消費申訴案件總量為48501件。商品消費申訴案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商品的申訴案件居于首位,為15652件,占申訴總量的32.27%。
統計數據顯示,在2010年家用電子電器類商品的申訴中,消費者對通訊器材的申訴量居于首位,申訴量為5818件,占家用電子電器類商品申訴總量的37.17%; 其申訴量甚至超過了對家電類通俗所稱“四大件”(空調、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的總和。
消費者對通訊器材的申訴案件中,對移動電話的申訴案件有3633件。而在3633件移動電話申訴案件中反映質量問題的有2700件,占整個移動電話申訴案件的74.32%。
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包括:手機出現死機、黑屏、自動關機、屏幕信息顯示不全、主板故障、按鍵失靈、通話有雜音、電池待機時間過短、維修頻率高等質量缺陷;市場上水貨和翻修機魚龍混雜,消費者較難識辨;商家不落實“三包”規定,給消費者設置退換貨障礙,送修時間長且又不提供備用機,送修期間損壞手機外觀等售后服務方面的問題等。
報告認為,在浙江,通訊器材已經居于家用電子電器類商品申訴量的主體地位。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①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費者對于通訊器材存在著較大的剛性需求;②當前通訊器材市場存在著魚龍混雜的情況,其質量和售后服務無法保障;③一些通訊器材生產廠家往往專注于在外形和功能上翻新花樣,忽視了手機內在質量的保障,致使不少消費者對通訊器材的質量問題進行申訴。
浙江工商12315因此給廣大消費者提出消費提示:①購買移動電話時要盡量到正規的店鋪,選擇知名廠家生產的產品;②在選購手機后應當要求銷售商開具正規發票,索取“三包”維修單;③要注意保留購買發票、單據以及維修記錄、更換記錄,以便事后維權有理有據;④購買產品后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產品的日常使用和維護,避免造成人為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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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浙江]手機投訴超過四大家電產品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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