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國美電器發表一封致全體股東的信函。在此信函中,國美管理層向全體股東詳細解釋了為何在9月28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原因,并呼吁股東支持現任管理層,反對黃光裕方面的所有決議案。
在這封信函中,國美電器回顧了8月初黃光裕方面要求撤換陳曉和孫一丁,并由其胞妹和前律師接替,以及要求撤銷董事會增發20%新股的一般授權。信中表示,國美董事會尊重任何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10%的持有人要求召開股東大會的權利。因此,決定在9月28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8月30日,國美電器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黃光裕方面連發兩函,提出要求參與國美電器股權配售,并威脅終止上市公司(國美電器)和非上市公司(北京國美)之間的采購和管理協議。
在第一封終止函中,黃光裕方面表示,若大股東提出的要求決議(撤銷陳曉和孫一丁職務及撤銷一般授權)在9月28日舉行的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未獲通過,其有意終止上市集團與非上市門店之間就若干采購和管理安排訂立的集團間協議。而在第二封要求函中,黃光裕方面提出參與配售根據本公司一般授權發行的股份,并表示愿意按高于任何其他投資者5%的溢價認購55%至65%的已發行股份。
在昨天國美致全體股東的信中,也就上述兩封信函一一作出了回應。
信中稱,“管理層已預料到黃先生有此一舉”,雖然此舉將導致國美損失近2.85億港元的服務費,但“經過分析,我們相信終止管理及采購協議反而對本公司有利!敝劣趯居欣脑,信中表示,“此舉可使集團大量經驗豐富的經理從現時為非上市業務服務的工作中釋放出來,讓他們在我們的五年擴展計劃中大展拳腳”。
而對于黃光裕方面要求參與配售股份的要求,信中表示,“黃先生及其聯系人士實際上不能按其所要求的方式,參與根據一般授權作出的股份發行。與此同時,我們注意到黃先生在函件中主動要求參與配售,而他先前的意向卻是完全否決公司擁有一般授權的靈活性。如此看來,黃先生似乎并不反對行使一般授權向其本人發行股份。”信中強調,“董事會堅決反對撤銷發行公司新股的一般授權。黃先生曾于五月份支持該項授權,而如今則呼吁投票反對此項授權。我們認為此舉實屬自私!
另據港交所的最新資料顯示,最近一周之內,黃光裕方面已動用資金近7億港元,共計增持2.97億股,占總股本比例約為1.98%,已接近增持規定上限。
推薦閱讀
北人集團此次斥1000萬巨資,將新百廣場與新百家電城2到 5樓連通,使新百商圈一個綜合樓體涵蓋了北國電器新百家電城、新百廣場百貨、北國超市新百店、餐飲娛樂四大業態,總營業面積達到14萬平米。成為省會繼先天下綜合>>>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國美電器:黃光裕支持的我們都反對
地址:http://m.sdlzkt.com/a/zhibo/20111229/138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