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春節(jié)前各賣場促銷大戰(zhàn)的上演,有關贈品引發(fā)的消費糾紛也逐漸浮出水面。比如,消費者退貨時贈品該不該退?如果贈品已經使用,退的時候如何折價?贈品導致消費者受傷該由誰埋單?
贈品有質量問題能否換?
上周,市民沈小姐在佛山祖廟某賣場購買了一臺價值4999元的的洗衣機,獲贈一個紫砂煲。“當時正趕上我家的紫砂煲壞了,所以當晚我們就拆用了贈品,沒想到是假冒偽劣產品!”沈小姐氣憤地說。原來,她獲贈的紫砂煲,不僅開關按鈕不靈敏,玻璃鍋蓋上還有明顯裂痕。使用時,沸騰的水汽從里面噴出來,把她的手給燙傷了。
隨后,沈小姐找到賣場討說法,對方卻稱“該紫砂煲屬于贈品,故不予以負責”。
記者跑腿:
佛山12315消費者服務網絡工作人員回應稱,商家提供的贈品,一旦供給消費者使用后,商家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服務;當贈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時,商家應負責并予以相應賠償。
贈品價格商家說了算?
市民張先生購買了一臺1萬多元的進口冰箱,并獲贈一臺九陽豆?jié){機。可惜,冰箱買回家后張先生發(fā)現(xiàn)尺寸大了,塞不進廚房內壁。于是,他和賣場負責人協(xié)商,希望換機。
商家鑒定后認為該冰箱在“三包”范圍內,同意退貨,但要求張先生退還所有贈品;如果贈品已被使用,張先生必須按照當初贈品上的標價進行折價補錢。
對這種處理方式,張先生表示不認可。“當初贈品的標價寫的是打折前的499元,但市面上實際售價只有399元。贈品價格商家說了算不公平!”
記者跑腿:
佛山法律界人士認為,贈品是基于商家和消費者之間存在真實、客觀的商品買賣合同而商家附條件贈與的產物,如果商品買賣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則消費者取得的贈品也應返還,但運費等應由商家承擔。
超值贈品原來是二手貨
禪城區(qū)白領阿文最近迷上了網購家電。他在網上選購了一臺電視機,網價6199元,家電賣場的報價為6799元,相差了600元。“當時網站還搞促銷,買電視機送價值2000元的微波爐呢!”于是,阿文毫不猶豫地點擊購買了。
但當電視機運到家后,阿文發(fā)現(xiàn)該電視機的色彩并不令人滿意,而且電視的外包裝明顯有雨水淋濕的痕跡。至于那個號稱“超值”的微波爐則明顯是二手貨,爐的底部還出現(xiàn)了大面積生銹。
阿文要求網店退款,但該網店卻以“超出退貨時間”為由拒絕。
記者跑腿:
業(yè)內專家提醒市民,家電業(yè)已經進入微利時代,網購家電的價格不可能比市場價便宜太多。網購家電,降低的只是商品流通渠道的費用,一般在10%―20%之間,如果便宜的幅度超過了這一范圍,消費者就應該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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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家電賣場促銷贈品糾紛多 誰有話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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