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潘春娟 實習生 劉偉)家電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但已經超過三包所規定的時間,商家不予退換,消協不予處理,怎么辦?4月7日,記者從省質監局獲悉,我省今年將啟動家用電器缺陷產品召回制。
家電產品安全問題直接影響著消費者人身安全,而目前,消費者對于IT、數碼、家電產品出現的質量事故,只能參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三包”條款解決。但這些條款對產品的退換貨時限規定得太短,往往只有幾天的時限,而許多電器的隱患缺陷往往要使用數月甚至數年才能顯現,到那時顯然早已過了《消法》規定的“追溯期”。“如果家電隱患發生在較為偏僻的農村地區,受到通訊不便以及自身維權意識淡薄的影響,或許消費者就只能自行解決了。”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召回制度,如果家電產品出現質量缺陷或安全隱患,廠家應該主動通知消費者。
據介紹,2004年,我國第一個有關缺陷產品的召回法規《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開始施行。此后,《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也相繼出臺。這些召回法規的出臺,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今年即將啟動的家用電器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質監部門將完善缺陷產品信息數據庫系統,推動12365系統與缺陷產品信息數據庫系統的有效對接。同時,研究通過執法打擊手段強化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缺陷產品召回中的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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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山西]今年啟動家電缺陷產品“召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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