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宣布,該院未對唯冠執(zhí)行破產清算,稱由于唯冠與蘋果的商標訴訟仍在進行,是否裁定破產清算要待廣東省高院判決后再確定。
據了解,此前臺灣富邦產物保險股份公司曾起訴深圳唯冠拖欠債務未償還。富邦保險于2011年6月向深圳中院申請宣告深圳唯冠破產并進行破產清算。而在上周,臺灣富邦產物代理律師表示,富邦保險已于今年2月20日向深圳中院發(fā)出《盡快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請求》。有媒體據此報道稱,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訴訟將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財產后,該訴訟才能繼續(xù)進行。
就此,深圳市中級法院昨天對外宣布,由于唯冠與蘋果的商標訴訟尚在進行,法院認為唯冠尚不符合資不抵債、需要執(zhí)行破產清算的條件,深圳市中級法院“暫時沒有發(fā)布唯冠進行破產清算的可能性”。2月29日,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糾紛案二審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
昨天,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唯冠和富邦保險確實存在財務糾紛,但對唯冠與蘋果的iPad商標權糾紛無影響,并且稱“如果將來iPad商標確權成立,商標權的賠償可以償還唯冠所欠債務”。另外,代表國內8家銀行負責唯冠資產重組的和君創(chuàng)業(yè)也發(fā)布了一份聲明,稱“最近針對唯冠的破產訴訟,不過是一個小債權人的行為,根本沒有進入程序,8家銀行的債權人委員會堅決反對”。
和君創(chuàng)業(yè)在聲明中指出,中國的iPad商標的爭執(zhí),在本質上就不是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股東權的爭執(zhí),而是蘋果公司與債權人監(jiān)管權和查封權的爭執(zhí),“我們在近期內將發(fā)出征集小債權人委托的法律文件,更好地代表債權人對iPad商標的合法權益。蘋果公司違法強賣其侵權產品的最大受益人和對手,將是以8家銀行為首的深圳唯冠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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