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是公益機構,要考慮盈利問題,但是消費者維修時也要考慮使用和維修成本,如果實行保用制,選購產品時消費者就會把使用時限考慮進去。
兩年前,為了給兒子聽英語,我花200多元買了個單聲道的洋品牌錄音機。我清楚地記得購買時,銷售人員說:“這東西皮實著呢,您就放心用吧。”
可是前不久,錄音機出了故障。我想反正已經過了一年的包修期,不如就在附近的家電賣場里開設的家電醫院修修吧,沒想到人家只修大家電,不修小家電,于是,還是得找該品牌的特約維修點。打了N個電話,總算找到了能修錄音機的特約維修點。工作人員態度雖然不錯,但卻告訴我:從產品的故障看,是機芯出問題了,要修的話,檢修費是40元,零件費大約得60元,一共是100元左右,而且維修周期是7個工作日。
且不說這維修費用之高,相當于新產品價錢的一半了,就說這么長的維修時間,兒子的聽力作業可怎么完成?我帶著沒有修理的錄音機離開了維修點,直奔商場,花180元買了個本土品牌的雙聲道錄音機。我打算好了,如果這第二臺錄音機再出問題,我就直接到批發市場上去買個山寨產品,估計100元就能拿下,壞了直接扔掉也不可惜。
聽說上海的電子電器維修行業協會針對小家電維修難,曾試圖在社區里開設綜合性小家電維修中心,但因為大多數小家電本身價值不高,而維修的人力物力成本并不少,造成維修費居高不下,消費者覺得不劃算,所以真正進店維修小家電的消費者并不多,維修中心最后只好關門大吉。
有朋友告訴我,在人力成本高昂的德國,電暖器等小家電產品實行的是保用制,產品保用期是兩年,兩年之內,企業要保證產品能夠正常安全使用,如果出現故障,企業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產品,兩年之后就可解除對產品的質量責任。所以,小家電大多是一次性產品,或是由專業服務機構提供保用期外的付費修理。由此看來,國內國外的小家電維修都是問題,因為企業不是公益機構,要考慮盈利問題,但是消費者維修時也要考慮使用和維修成本,如果實行保用制,選購產品時消費者就會把使用時限考慮進去,當必須要更換新產品時也不會感到強烈的心理不平衡。
在我國,雖然三包規定了企業對包修期外的產品仍負有保修責任,但我認為,如此保修不如不修,直接更換新品反而更加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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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專業人士提議我國小家電應實行保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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