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網(wǎng)專欄 作者:梁栩滔)傳統(tǒng)建站和推廣業(yè)務(wù)的收費都是一次性全包。但是隨著云計算的概念不斷清晰,我們的服務(wù)也不斷的網(wǎng)云平臺上去遷移,以提供更穩(wěn)定更多元的服務(wù)。所以收費模式也不斷的向云靠攏,提供更清晰的收費和更好的體驗。
然后這個電子商品的推出依然讓我想到了Q幣的問題,這個Q幣在“電子商品”和“電子貨幣”的定義上,還是比較曖昧的。
回看06年騰訊1Q的財報:占總收入的68%是互聯(lián)網(wǎng)的增值服務(wù),達到了4.365億元,這與去年同期提高近一倍。馬化騰提出這樣的一個成績很大程度上是來自Q幣的消費。這樣的一個“貨幣產(chǎn)品”促成了騰訊整個服務(wù)體系的連貫性。
而同樣姓馬的馬克思老前輩認為貨幣的本質(zhì)就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的職能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五種。
針對這5個職能來看,Q幣對人民幣是1:1的尺度;而在騰訊的商品中,Q幣可以任意的流通,甚至有一些其他虛擬產(chǎn)品也可以利用Q幣雙向流通;而Q幣如果在賬號安全的情況下的確也是一種貯藏手段;而且很明顯的Q幣也是一種支付手段。還有一些人的嘲諷,有個年輕人販毒,黑社會收貨之后給的是人民幣,結(jié)果年輕人暴怒說:我要的是Q幣!其實這只是個玩笑,但是我們也能見這個新興“貨幣”在年輕人心目中的低位。而隨著Q幣用途逐漸增多,它也越來越趨近于“電子貨幣”的屬性。
但是我們發(fā)現(xiàn)這個Q幣和人民幣的兌換是單向的。也就是說騰訊公司發(fā)布了多少的Q幣,那么就收獲了多少人民幣,而且是單向的,有去無回。最終這些Q幣會隨著騰訊公司提供的虛擬服務(wù)而消散。所以在這個層面上來說,Q幣也只能算是個“電子商品”。
而我覺得,這更多的像是騰訊放出來的沒有利息的債權(quán)。用戶拿在手里的Q幣,就是騰訊欠的債。而還錢的方式就是騰訊提供的服務(wù)。這樣也加快了騰訊收錢的腳步——收未來的錢。不得不說這個模式讓騰訊的收入以及虛擬商品體系得到了一個很好的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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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Q幣還是電子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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