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30日上午,榕江縣法院開庭審理了該縣女青年楊某與朋友劉某借貸糾紛一案,僅1小時就解決了問題。
1小時結案不算是司法奇跡,但鮮為人知的是這起案件是在QQ上審理的,當事的雙方一位在貴陽,另一位則遠在福建。
法官開庭:帶著“筆記本”上QQ
5月30日,記者在榕江縣法院目擊了這起通過QQ法庭審理的案件。
上午9時30分許,主審法官王明勛和書記員分別帶著筆記本電腦,走進了位于榕江縣法院審判大樓二樓上的第三法庭。
法庭內國徽高懸,嚴肅而莊嚴。上了審判臺后,王明勛便打開了電腦,插上網線,并迅速打開了自己的QQ,進入了“QQ法庭”群。
“你是原告楊某么,我們這邊準備好了,你那邊如何?”王明勛對著手機詢問道。
“我就在租住屋內,這里有電腦,你馬上就可以看到我。”
果然,幾秒鐘后,楊某的頭像出現在了電腦顯示屏上。
隨后,書記員和被告劉某的頭像也在電腦上顯現。
書記員迅速截圖,把原告楊某的頭像發給被告劉某確認。隨后,又發送被告劉某的頭像到原告的電腦上。
接著,原被告雙方分別通過視頻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證,向法庭表明身份。
隨后,王明勛也整理了一下儀表,在視頻上認真亮相。“今天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是王明勛,請問原被告雙方,是否申請回避。”王明勛在QQ對話框上“發話”說。
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需要申請回避。
……
到上午10時許,一切準備工作就緒。王明勛在“榕江法庭”QQ群上發布了消息:現在開庭!
“無聲法庭”:1小時結束庭審
據介紹,本次開庭審理的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2009年4月,被告劉某因購買山林缺資金,便向朋友,也就是本案原告楊某借款1萬元,雙方約定2010年2月24日前還清,但因山林賣不出去,劉某無法如期還款。原告楊某在多次催繳未果的情況下,起訴至法庭。
“原告現在貴陽上班、被告也遠在福建,經雙方同意,我們決定通過QQ法庭來審理此案。”王明勛說。
庭審中,原告楊某“宣讀”了起訴書,強烈要求被告盡快還款;而劉某對欠款一事并無異議。他說: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我確實沒有。
王明勛發現雙方的意見分歧不大,在通過視頻亮出了本案最重要的證據——借條之后,決定對案件進行調解。
時針指向了上午11時09分,調解結果“出爐”。被告劉某答應兩個月后還清欠款的本金及利息,庭審由此宣布結束。
“這么快就解決了問題,真不敢想象。”原告楊某喜形于色,在法官即將退出程序時,她迅速補了一句話,發到了法官的QQ頁面上。
庭審進行了1個小時,在場的記者們沒有聽到法官說一句話,因而在閉庭后,有人戲稱這是“啞巴法庭”或“無聲法庭”。
但是,書記員彭絲絲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她說,在“QQ庭審”中,法官有時候也要通過話筒給原、被告雙方傳聲,在這樣的情況下,聲音就會成為了文字的輔助工具。
此外,如果原、被告方有親屬到庭旁聽,法官也可以發聲讓旁聽人員聽到,以示對其知情權的尊重。
“QQ法庭”:源于5年前的靈感
王明勛是榕江縣法院“QQ法庭”的群主,也是“第一任”在線法官,第一起通過QQ法庭審結的案件,就是他經手的。
2005年,榕江女子石某“指控”丈夫潘某外出兩年不歸家,也不給孩子寄生活費,因而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榕江法院受理此案后,要求潘某出庭,但潘某聲稱在外打工,回不來,讓法院“看著辦”。
王明勛是主審法官,對此他有些為難。在思考對策時他突然想到現在人們都酷愛用QQ聊天,既然這工具能聊天,那也就可以審案了,況且,這起案件簡單明了,當事人之間即便不“面對面”也能處理好。
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向院領導作了匯報,院領導高度重視,向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QQ審案的請求。
“中院沒有書面回復我們,只說可以探索一下。”榕江縣法院院長李宗林說。
很明顯,中院的說法是默許了榕江縣法院用QQ審理案件的做法。于是,榕江縣法院“QQ法庭”應運而生。
2005年底,“QQ法庭”正式審理案件,石某訴潘某離婚案成為了黔東南州法院系統QQ審理第一案。
“案件審理完畢后,我們作出了支持離婚的判決,同時判令潘某每月給他的孩子寄200元生活費用,夫妻雙方對判決很滿意,對法官審案的效率和方式也是贊賞不已。”王明勛說。
榕江縣法院院長李宗林告訴記者,榕江縣有人口34萬,其中外出打工者有7萬之眾,為方便外出打工人群打官司,榕江縣法院決定將“QQ法庭”長期堅持下去,促進社會和諧。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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