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奮起,百度喊冤,誰給誰生路
“如果百度文庫下線了,你會難過嗎?”在人人網的百度公共主頁中,赫然寫著這樣一條狀態。
“文庫如果下線,也許,我再也不會看那些所謂的好書了。因為,如果買回來發現書本身不好,會有種被騙的感覺,至少文庫可以讓我知道一本書的好與壞。”一位人人網用戶這樣回復。
也有網友表示:“百度別偷換概念,作者們并不是要求關閉文庫,而是希望百度能夠獲得授權后再發布。文庫是個好的分享平臺,但是請別讓它變質!”
無論大家意見如何,出版業、作家群體與百度文庫僵持了近半個月的版權之爭,截至記者發稿時雖還未有最終結果,但著實已經觸動了往日“我自巍然不動”的高傲的百度。
3月26日,百度方面發表三點聲明:1、百度文庫產品在前期的運營過程中傷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對此表示抱歉。2、預計在未來3天內百度文庫中文學作品類別的文檔凡未獲版權方授權的將得到徹底處理。3、百度文庫作為免費文檔分享平臺,此前沒有任何廣告或盈利。我們尊重版權方的權益,正在積極推進與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過用戶付費閱讀和廣告分成等模式獲取收益,百度將把大部分收益回饋版權方。
聲明一出,曾參與就侵權一事同百度公司談判的出版人沈浩波在3月27日通過微博表示,將推遲發布作家的聯合聲明,并暫停原定于3月28日進行的維權行動。
盡管行動暫停,但對百度聲明的誠意,作家們仍存有疑慮。
作家王海鸰在微博中這樣說:“百度向遭盜作家致歉中說是傷害了作家的感情,傷害的明明是利益嘛!正是這用心縝密的措詞讓我瞬間深刻理解了同行們的憤怒。”
據鳳凰網報道,百度CEO李彥宏在3月28日接受采訪時表示,百度公司內部態度明確,如果管不好,就關掉百度文庫。但他還是希望與版權方、作家達成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
百度文庫與出版業、作家群體的爭端究竟源于何處?
百度文庫,“分享”平臺涉侵權
在百度百科中搜索“百度文庫”這一詞條,你將會看到這樣一句話——上傳我的文檔,分享知識,分享快樂。百度也許想通過百度文庫實現“普天同樂”,但結果似乎有點“樂極生悲”。
自2009年12月正式成立以來,百度文庫一直未撇開“侵權”的帽子。它的定位是供網友在線分享文檔的開放平臺。網友通過注冊百度賬號,便可上傳或下載多個領域的文字資料。在這些文字資料中,含有大量文學作品,而這些文學作品卻大都未被授權。
早在2010年1月,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與盛大文學就曾聯合召開發布會,指出百度文庫侵權。同年12月,作家陸琪征得上百位作者聯合署名,呼吁成立行業維權組織,起訴百度。此后,文著協、盛大文學與磨鐵圖書公司共同發布了《針對百度文庫侵權盜版的聯合聲明》。
可見,對百度的討伐,是一場持久戰。真正的轉折點,是3月15日,近50名作家、出版人聯合簽署的《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這封公開信引起百度公司的重視,隨即,百度方面表示,希望能盡快同出版業、作家群體進行談判。于是,由文著協牽頭組成的6人談判小組成立,并于3月24日與百度方面正式談判。
然而在4個半小時的交涉中,出版業代表提出的,包括公開道歉、賠償損失,停止侵權等基本訴求被百度方面逐一駁回。談判終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而宣布破裂。
“百度代表始終認為百度文庫就是一個平臺,是網民自由上傳和下載的地方,如果要告侵權應該去告廣大網民。”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認為:“流量是互聯網廣告收益的一種方式,如果沒有網民的上傳和下載,就沒有流量更不會產生廣告收益。百度文庫利用網民的點擊率和流量賺取廣告費,反過來把侵權的風險和責任推給網民,十分險惡。”
百度之所以能夠規避自己侵權的風險,還有賴于“網絡避風港原則”,即《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規定:網絡存儲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權利人申請通知后,斷開侵權的相關鏈接,即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種侵權有巨大的商業目的。現在是電子書和傳統紙媒競爭的時候,雙方各有優劣,可以對抗也可以共贏。百度等于是要把雙方的勞動成果都搶走,這不行,牽涉了太大的利益。”作家路內認為,中國出版業的產業鏈很成熟,比音樂行業厲害。所以音樂界出來抗議收效并不大,但出版界抗議或許會有用。 上一頁1 2 下一頁
推薦閱讀
為何這些內容會在百度上長期存在?百度表示,作為互聯網存儲空間,百度文庫上面的所有內容都是網友上傳并免費向公眾開放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果網民發現上傳文檔涉及個人信息泄露,可以向百度舉報,經過核實>>>詳細閱讀
地址:http://m.sdlzkt.com/a/01/20111231/219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