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核心是不允許(觸發退市條件的上市公司)重組和借殼,從而避免主板市場歷史上形成的一些弊病。”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昨日在證監會統一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如是表示。
他還透露,上述制度已經形成第二稿,考慮到散戶的利益,在第一稿基礎上將允許退市公司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三板)交易。
記者會結束后,被團團圍住的陳東征繼續回答記者們的提問:“‘新三板’擴大試點今年肯定破題,它的潛力巨大,轉板制度也一定要打通。”
他透露,在投資者準入制度方面,“新三板”會比創業板更為嚴格。“這個市場的規范要求相對比較低,掛牌企業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檢驗才能分出好壞,不是一般散戶能夠參與的。它的風險極大,必須是有實力承擔風險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獲得與高風險相匹配的高收益。”
照顧散戶利益
允許退市企業進入三板
陳東征把直接退市制度比作創業板的疫苗,將有效防止創業板的系統性風險和重大惡性事件,實現市場自身的優勝劣汰。
2010年是創業板開設以來第一個完整運行的年度。目前有17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業績快報或年報,平均營業收入是4.16億元,實現歸屬母公司的凈利潤是7128萬元,分別增長38.86%和31.55%,加權平均每股收益是0.74元。
“總的來說還不錯,但問題是分化,有15家出現負增長,占8.2%。創業板的企業風險是始終存在的,這也是創業板的魅力所在,有的企業能夠利用資本市場快速增長,但也有的會經不住考驗。我們要提高門檻,要搞直接退市制度,就是為了提醒投資者。”陳東征說。
去年以來,陳東征曾在多個場合提及加快推進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昨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他又對這項制度進行了詮釋。
陳東征表示,主板市場的退市制度存在根本缺陷,這一缺陷有其歷史原因。特別是主板的很多國有企業與地方國資重組關系很大,這些經營不佳的企業經過重組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也帶來了弊端。一些被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在“披星戴帽”的第三個年度通過種種辦法實現一點盈利,從而規避了退市。
深交所力圖在新生的創業板根除主板市場的上述痼疾。陳東征透露,深交所已經就直接退市制度提交了先后兩稿意見,其中第一稿主張退市后不進入代辦轉讓系統;但是鑒于市場各方面的復雜性,特別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第二稿中改為允許創業板退市企業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但同時附加了一些更為嚴格的監管政策。
根據第二稿意見深交所將加大退市警示力度,對上市公司形成更強的督促作用;同時為了對交易所的監管權力形成制約,還將邀請社會人士參加專門的退市復審委員會,企業可以申訴,以保證一線監管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
發多少家是市場需求
面對來自全國媒體的記者,陳東征沒有回避創業板“三高”等問題,同時也坦承深交所承受著來自工作強度和各方面輿論的壓力。
“去年創業板發行了321家,而且還是第一年,制度還在不斷完善。我們一直在說要增加人員,目前來看壓力太大,如果發行數量減少一半,在交易所的角度來說可能比較合適。一家中小企業的監管難度,甚至大過大型企業,因為國有大型企業有層層監管,深交所也在不斷探索新的監管模式。”陳東征說,“但是發多少家不是我說了算,這是市場的需求,還有這么多中小企業需要通過資本市場解決資金瓶頸的問題。”
針對創業板“三高”問題,深交所正在探索小額快速再融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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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創業板退市制度易稿:公司不允許借殼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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